金穗春操縱股票遭證監會罰沒過億,並處5年證券市場禁入

6月6日晚間,證監會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 59號)顯示,金穗春(男)操縱股票被證監會罰沒過億,同時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

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未披露金穗春涉案的過程,僅稱涉案期間,金穗春實際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交易相關股票。涉案期間,金穗春通過其控制的多個他人賬戶,利用持股優勢、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等手段,影響相關股票價格,違法所得5302.45萬元。

金穗春操縱行爲情節嚴重,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操縱市場的情形。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金穗春提出了關於賬戶認定、操縱期間等的申辯意見,經複覈,部分採納關於賬戶認定的相關申辯意見,對其他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爲此,證監會開出的處罰爲:1.沒收金穗春違法所得5302.45萬元,並處以5302.45萬元罰款;2.對金穗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