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分局員警縱放通緝犯 包庇賭場還涉貪瀆遭起訴
去年8月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查獲員警涉嫌包庇賭場並收受賄賂,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涉案的莊姓員警及黃姓業者提起公訴。(張志康攝)
去(2024)年8月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查獲員警莊翼飛,涉嫌縱放蔡姓通緝犯,基隆地檢署深入調查後,發現莊男還涉及包庇賭場及貪瀆等罪嫌,經檢警積極偵辦,基隆地檢今天(14日)上午宣告偵查終結,將涉案的莊姓員警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他人、《刑法》包庇賭場、賭博等罪提起公訴。
去年8月,新北警局金山分局查獲1名蔡姓通緝犯,時任金山分局大鵬派出所巡佐的莊翼飛表示蔡男是他的線人,提議放人。時任金山分局長的沈明義聞言大怒,依法將蔡男及莊員帶回偵辦,發現莊員疑涉有包庇賭場,自清將莊員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後發現,賭場業者黃男自2023年12月起,便在金山區經營多處賭場,莊員得知後,於2024年2月,赴黃男經營的賭場賭博,並要求黃男每日支付1萬元,換取莊員不取締賭場,前後黃男共支付34萬元予莊員。
檢方認爲,莊員此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圖利他人、《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聚衆賭博、在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等罪。另外,黃男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爲交付賄賂及《刑法》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衆賭博等罪,提起公訴。
偵查期間查獲的5名賭客也同步涉犯《刑法》賭博罪,檢察官考量犯罪情節,分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及給予附加向公庫支付1萬元或5千元不等條件,給予緩起訴處分。
基隆地檢署呼籲公職人員應廉潔自持、謹守本分。對於任何公職人員涉貪案件,基檢將致力查辦,維護各界對於公務員廉潔執行職務的信賴,展現政府肅貪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