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夜盤交易 來了

臺股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隨對等關稅不確定性發酵,今年臺灣期貨市場夜盤交易佔全市場交易量近四成,顯示交易人利用夜盤避險需求與日俱增。期交所因應市場需求,夜盤繼已掛牌的臺股期貨、電子期貨、半導體30期貨及臺灣中型100期貨後,將再增添金融期貨及小型金融期貨,預計23日上路,提升跨商品價差交易便利性。

交易金融期貨可掌握金融股趨勢,參與金融股整體績效表現,期貨市場除有金融期貨外,亦有契約規模及保證金爲金融期貨四分之一的小型金融期貨,提供交易人蔘與金融股更多元選擇,交易更爲靈活,有利交易人執行分批進場、加減碼策略,達到分散風險效果,並提供大小型商品套利機會。

截至6日,金融期貨契約價值約212萬元、小型金融期貨約爲53萬元,交易一口金融期貨及小型金融期貨原始保證金分別爲1萬及3.75萬元,約爲契約規模的7%。

金融股雖股性相對平穩,價格波動主要反應總體經濟情況、景氣循環或政策性題材,不過,面對川普關稅政策變化,不時引發全球股市波動,將金融期貨及小型金融期貨納入夜盤交易,有助於交易人應對國際政經情勢變化所衍生的不確定性,即時交易避險或調整部位,減少承擔跨夜價格跳空風險。

金融期貨新增的夜盤交易時段,與臺股期貨相同,自下午3時開始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

同樣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退單百分比與退單點數計算方式規劃與日盤相同,其退單點數=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退單百分比單式委託爲2%、價差委託爲1%。

另外,在交易人風險控管部分,金融期貨的標的指數於期交所夜盤交易時段未開盤,規劃比照臺股期貨,指定金融期貨爲夜盤交易時段「豁免代爲沖銷商品」,期貨商對交易人的夜盤風險控管方式同現行,夜盤交易時段倘交易人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且僅留有此商品等豁免代爲沖銷商品的部位時,期貨商無須發出高風險帳戶通知;交易人如有需要可另向期貨商申請風險警示通知;風險指標達代爲沖銷標準時,期貨商無須沖銷本商品等豁免代爲沖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