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勞工自提6%退休金 愈早開始效果愈顯著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可以在每月工資或是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這筆金額不會計入當年度的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等於是實質節稅。此外,每年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更享有最低收益保證,等於節稅的同時,還可以累積退休儲蓄。

根據勞動部試算,以一位35歲月薪4萬元的勞工爲例,個人專戶內只靠僱主所提繳及歷年收益累積僅有30萬元,如果立即決定從現在開始每月自願提繳工資6%的退休金,經過30年至65歲退休時,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可能達到743萬餘元,較沒有自提者多出283萬餘元的退休金。

如果是25歲勞工以月薪3萬元計,僱主提撥6%至個人專戶,退休時專戶金額爲433萬元。勞工若相對提撥6%,退休時個人專戶累計將有866萬元。

如果是45歲勞工以月薪5萬計,僅由僱主提撥6%至65歲退休時,個人專戶金額爲352萬;勞工決定自提6%後,至退休時,專戶內會有509萬元。

勞動部指出,由試算結果可發現,退休金提撥愈早開始,累積效果會愈顯著,即使目前尚未提繳,現在起步也不嫌晚。

勞動部表示,受僱勞工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意願,可向僱主表達,透過僱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並可由僱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金額,代爲繳納至勞工保險局。如果是自營作業者,則須填寫指定申請書表,送交勞保局辦理即可。

此外,勞工可以依照自身財務狀況,申請1%至6%的彈性提繳,提繳率一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勞工可透過勞動部網站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https://calcr2.mol.gov.tw/trial),先行試算未來退休時,個人退休金專戶可能累積的退休金及月退休金大致數額,也可使用勞保局提供的多元管道查詢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金額,例如透過行動電話認證、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金融電子憑證、勞動保障卡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直接前往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等管道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