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支持保險公司員工依法自願轉換爲保險銷售人員
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4月18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推動深化人身保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公司員工依法自願轉換爲保險銷售人員。在依法合規、公平自願的前提下,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與保險公司協商探索轉換爲員工制或代理制保險銷售顧問。公司員工取得相應銷售資質並納入保險銷售顧問管理後,可以根據保險公司授權及銷售能力分級情況銷售相應保險產品。保險公司要建立健全保險銷售顧問轉換管理制度,防範潛在利益衝突和道德風險,確保轉換前後人員行爲合規、風險管理有效、內部運轉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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