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合意併購終過關 新光金、臺新金齊揚同慶
臺新金與新光金2024年重啓規畫合意推動合併案,雙方各於8月22日、9月11日董事會通過雙方合併案及修正合併對價契約,並於10月9日同步召開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公平會已於2025年1月8日放行、決議不禁止雙方結合。
臺新金及新光金依金控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合併許可。金管會3月31日晚間宣佈,同意臺新金與新光金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後續將由雙方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即進行公告,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臺新新光金」。
臺新金規畫以0.672股普通股加計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髮新光金1股普通股。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10元、年利率1.665%,在3年後按發行價格全數收回,並申請在證交所上市,掛牌後可開始進行公開交易。
金管會表示,合併後臺新金爲存續公司,新光金爲消滅公司,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爲「臺新新光金」。臺新金與新光金則表示,雙方規畫於7月底前完成金控合併,其後將盡速進行旗下銀行、保險、證券及創投等子公司整並,發揮合併綜效。
臺新金與新光金表示,此案標誌着臺灣金融業整並與國際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爲金融市場樹立全新典範。合併後臺新新光金將成爲全臺第四大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三大核心業務的市佔率與規模將顯著提升,成爲政府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最佳助力。
此次合併案完成後,臺新新光金將加速內外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經營綜效,打造體質健全、競爭力卓越的金控公司,爲客戶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爲股東創造更高價值,併爲臺灣金融市場的長遠穩定發展貢獻力量,共同實踐「均衡發展、韌性臺灣」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