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例!蘇澳籍漁船涉違法作業遭日方逮捕 63萬保證金獲釋
宜蘭蘇澳籍漁船「紅彩頭6號」20日疑似駛入日本沖繩縣與那國島經濟海域作業,被日本水產廳取締,58歲劉明清船長及5位船員遭逮捕,爲今年首艘因違規作業遭日方查扣的臺灣漁船。(吳佩蓉攝)
宜蘭蘇澳籍漁船「紅彩頭6號」20日疑似駛入日本沖繩縣與那國島經濟海域作業,被日本水產廳取締,58歲劉明清船長及5位船員遭逮捕,爲今年首艘因違規作業遭日方查扣的臺灣漁船。海巡署表示,全案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方聯繫處理,提供必要協助,稍早該船主已繳63萬元臺幣保證金,下午1時許獲釋航返臺灣。
根據水產廳公佈資訊,昨日上午9時27分,漁業取締船「鳳翔丸」(2141噸)在與那國町西埼燈塔正方位229度、距離15.6海里處發現「紅彩頭6號」在未取得日本農林水產大臣許可的情況下作業,涉嫌違反《關於在專屬經濟水域中行使漁業等主權權利等的法律》第17條之2與第5條第1項規定。
「紅彩頭6號」爲延繩及拖釣兼用漁船,總噸位19.90噸,船籍港爲臺灣蘇澳,當時船上共有4名臺籍人員及2名印尼籍人員,包括船長劉明清,日方已對該船進行後續調查與處置。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表示,對於船長遭日方逮捕一事,漁會深感遺憾,雖該船主並未向漁會通報事件,也未透過正規管道請求協助,不便介入,但有積極透過管道瞭解,提供必要支援,儘速協調處理事宜。
海巡署昨日下午1時50分接獲漁業署通報,「紅彩頭6號」於日本沖繩與那國島西南15.6浬作業,遭日本水產廳取締船扣留,漁業署已協請外交部洽詢日本相關單位瞭解遭扣留原因。
海巡署表示,此案發生在南方澳東南方50浬海域(我國護漁範圍外12浬),依我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對於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政府取締時,提供必要外交協助,全案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方聯繫處理,「紅」船已於今日下午1時10分獲釋航返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