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墓地遷葬遇死劫!他遭虎頭蜂圍攻搶救10天亡 禮儀板娘疏失害命

▲新北市一名勘查墓區的禮儀公司工人,工作時因未穿防護裝備遭虎頭蜂螫傷,搶救10天身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勘查墓區的禮儀公司工人,因僱主未提供防護裝備,在工作時遭虎頭蜂螫傷,引發過敏性休克與缺氧性腦病變,送醫急救10天后仍不幸身亡。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僱主未落實職業安全防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死罪,但考量業者已與家屬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爲6個月內繳納新臺幣5萬元。

檢方調查,禮儀公司負責人張女承攬「士林第11、木柵第9、大安第6等墓區整理遷置工程」,僱用陳姓男子等人負責墓區除草、勘估及造冊作業。2024年5月30日下午,張女帶領員工至士林區菁山路110巷(士林第11墓區)進行GPS定位與打樁圈圍施工,作業人員分成兩組分頭進行定位。

當日下午2時許,陳姓工人在等待同事拿取尼龍繩時,突遭虎頭蜂羣攻擊,瞬間多處遭螫,痛苦倒地,並迅速出現過敏性休克反應,無法自行呼吸。其他工人見狀,立即將他送醫搶救。

陳姓工人送醫時,已因嚴重過敏性反應與蜂毒影響,導致心跳停止(OHCA)。醫療團隊雖緊急搶救,使其恢復心跳,但因長時間缺氧,導致嚴重缺氧性腦病變,陷入昏迷,最終在同年6月9日因多重器官衰竭不幸離世。

檢方調查後發現,墓區環境特殊,僱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適當防護裝備與防護措施,如防蜂面罩、防護衣及緊急應變指導,然而僱主張女並未落實,導致員工在作業時毫無保護,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明顯違反職安規定。

檢察官審酌張女及其公司均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已與被害人家屬等人達成和解,堪認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依刑法57條予以緩起訴,期間爲1年。張女與禮儀公司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