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 6密醫詐保 牙科診所12人遭訴
金門縣金城鎮金鼎牙科診所涉嫌僱用6名未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的「密醫」看診,犯罪所得近千萬元;金門地檢署7月31日偵查終結,對該診所涉案相關人員共12人,依法提起公訴。(於家麒攝)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上金鼎牙科診所涉嫌僱用6名「密醫」看診逾1年,期間受害病患人數高達1898人,詐領健保費約爲952萬元,全案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辦,7月31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診所實際負責人、院長、密醫、助理及行政人員共12人,並沒入犯罪所得。
檢方指出,診所爲許、袁兩男子出資經營,並負責人力招募、設備建置、帳務統籌、醫材採購及配送等事項,袁男亦爲支援牙醫師,劉姓女子則擔任院長兼主治醫師,並負責經營管理診所,3人共謀聘僱6名未具合法資格的「密醫」。
檢方說,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在該診所內爲1898人執行牙醫診療項目,並由3名助理兼行政人員協助診療及健保申報,合計犯罪所得約952萬元,涉犯《醫師法》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刑法》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
檢方強調,涉案人員明知其行爲違法,卻仍共同籌劃長期執行非法醫療與詐領行爲,顯見漠視法治與公共利益,已嚴重戕害金門地區民衆接受合法醫療的權利及主管機關管理醫療、財政等業務正確性,亦對我國全民健保制度財務健全、永續發展及法秩序造成難容輕視的劇烈衝擊;衡以被告等均於偵查中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建請參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等適當之刑,以維法紀。
金門縣衛生局則指出,針對涉案診所容留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已違反《醫療法》,但該診所已於今年6月27日變更負責人,將對原負責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