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2鎮民代表酒後衝突!開賓士、BMW互撞謊稱遭玻璃割傷全遭起訴

金門縣金城鎮民代表蔡雲豪與翁裕凱涉嫌於去年10月31日深夜發生酒後駕車、故意衝撞並持刀攻擊、聚衆鬥毆等案件,今(7)日偵查終結。 (本報資料照片)

金門縣金城鎮民代表蔡雲豪與翁裕凱涉嫌於去年10月31日深夜發生酒後駕車、故意衝撞並持刀攻擊、聚衆鬥毆等案件,檢察官於偵辦過程中,另發覺蔡雲豪爲隱瞞犯行,於具結後竟謊稱他的傷勢是「被玻璃割傷」等虛僞證述。全案今(7)日偵查終結,翁裕凱及其2名友人涉犯公共危險及聚衆鬥毆等罪嫌;蔡雲豪也被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及僞證罪起訴。

檢方指出,該案爲金城鎮民代表翁裕凱與蔡雲豪間之衝突事件。當天深夜蔡雲豪在某KTV飲酒後開車回家,在自家住處前與翁裕凱及其林姓、李姓友人發生衝突,翁3人離開後,蔡因擔心遭報復,找來自己的2名友人,但翁裕凱3人隨後開着賓士車趕到蔡雲豪住處,看到蔡駕駛的BMW後,隨即迴轉並逆向跨越車道加速衝撞,並下車持開山刀等多種刀械攻擊蔡3人,隨即逃逸。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蔡雲豪及其友人送醫,並發現蔡男酒駕,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49毫克。

檢方於偵辦過程中,另發覺蔡雲豪爲隱瞞翁裕凱及其2名友人涉嫌聚衆鬥毆等犯行,於具結後竟向檢察官謊稱爲「我們只有發生口角,完全沒有肢體衝突,我的傷勢是被玻璃割傷的」等虛僞證述。

全案經金門地檢署偵查終結,翁裕凱及其2名友人均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妨害公衆往來安全,及同法第150條第2項、第1項後段之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而致生公衆及交通往來之危險等罪嫌起訴;蔡雲豪也被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及僞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