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王氣黯然收 打開臺灣地位問題的潘朵拉盒子

1951年9月,二次大戰同盟國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會,並簽署《舊金山和約》,日本代表吉田茂簽署和約。(本報資料照片)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十月中旬訪北京時指出,臺灣於二次大戰後依據波茨坦宣言迴歸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起兩岸隔海分治,任何一方的管轄權從未及於對方,「一個分治的中國」爲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兩岸之間的種種問題乃導因於大陸當局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辜氏重提波茨坦宣言以強調臺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說法,在海內外引起一陣討論,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訪日在即,臺灣問題又將推上臺面。

辜振甫提出波茨坦宣言的臺灣歸屬問題,各方反應見仁見智,但從一個政治攻防的角度來看,此提法不可謂不高明,因中共官方和學界都接受波茨坦宣言所重申必須履行開羅宣言條款:「東北四省(即遼寧、吉林、黑龍江與熱河等「滿洲國」)、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的歷史事實。因此,北京當局並未對辜氏的說法提出異議。不過,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和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宣言雖明言日本應將臺澎歸還中國,但五十多年來有關臺灣地位問題之爭議,卻源起於這兩項宣言;堅持「臺灣地位未定論」的人士認爲這兩項宣言僅爲同盟國在戰爭時期的立場陳述與意願聲明;換句話說,是一紙政治公報,並不具有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與約束力。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涉及臺灣地位問題的論戰,至今猶方興未艾。

蔣委員長於一九四三年十一月率團參加中美英開羅會議前,即飭所屬準備會談方案。國防委員會參事室、秘書廳及中國戰區參謀長史迪威將軍各提出了建議方案,參事室的議案中即包括日本應將以下所列歸還中國:旅順、大連兩地,一切公有財產及建設一併無償交與中國;南滿鐵路與中東鐵路無償交還中國;臺灣及澎湖列島兩處一切公有財產及建設一併無償交與中國。在開羅會議上,羅斯福總統對中國頗爲友好,贊成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及旅大歸還中國,並主張英國應將香港交還中國改爲自由港,大連亦可改自由港俾讓蘇聯在遠東有一不凍港;羅斯福亦建議戰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時,由中國居於領導地位,蔣予以婉拒,坦言中國無此能力;羅斯福並問蔣中國是否欲得琉球,蔣答以琉球先由中美佔領,再按國際託管辦法交由中美共同管理。

在討論開羅宣言內容時,中國代表團團員、軍令部第二廳長楊宣誠海軍中將發現宣言草案上漏列澎湖(一說是將「小笠原」誤爲澎湖),乃告訴中方首席談判代表、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王寵惠,並向王解釋臺澎必須並列,不能以爲澎湖屬於臺灣而予略而不提,因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中明載割讓給日本的是臺灣、澎湖而非只有臺灣。當時爲了澎湖英文名稱(Pescadores)的正確拼法,還特別翻查字典,但是,英國在草案修正稿上卻將「滿洲、臺灣與澎湖列島當然歸還中國」的字句,改爲「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英國代表、外交部次長賈德干聲稱,英國國會或將詰問政府:對於日本其他佔領地區既未說明歸還何國,獨對滿洲臺澎聲明應歸還中國,似欠一律。對國際法有精湛研究的王寵惠立即指出,如此修改,中國不能贊成,世界各國亦將質疑,世人皆知此次世界大戰乃由日本侵略中國東北而起,而吾人作戰目的爲貫徹反侵略主義,若如此含糊,僅稱日本應該放棄而未明言應歸何國,則中國人民以至世界人民皆將疑惑不解,故中國對此修改稿,礙難接受。賈德干辯稱修改稿已說明日本所攫奪的是中國土地,則日本放棄後當然歸還中國,不必再明言。王寵惠反駁道,措詞若如此含糊,則會議公報將毫無意義,且將喪失其價值,又說:「英代表之意,雖謂歸還中國系屬不言而喻,但外國人士對於東北、臺灣、澎湖等地,常有各種離奇之言論與主張,貴代表當時有所聞。今如不明言歸還中國,則聯合國共同作戰與反侵略之目標,太不明顯,故主張維持美國原案之字句。」美國代表哈里曼贊成王寵惠之意見,建議維持原案應歸還中國之字句,英代表仍有意見。討論結果,決定依照中、美意見維持原提案。

定稿之開羅宣言全文甚短,其要旨爲:「三國(中美英)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宣言中未提及琉球、香港、外蒙與唐努烏梁海諸問題。史達林雖未參與開羅會議,但在緊接着舉行的德黑蘭會議中向邱吉爾表示他對宣言內容完全同意,朝鮮獨立,滿洲、臺灣、澎湖交還中國,均爲正當辦法,已故史學家樑敬𬭚認爲:「宣言內容不及三百五十字,而五十年之日本遠東霸局,乃爲一變。其中東北、臺、澎歸還中華民國一語,尤使國民黨自興中會以還所領導之國民革命運動,克竟劃時代之成就。」

一九四五年七月,美英蘇三國在德國柏林附近之波茨坦召開高峰會議。杜魯門與英相邱吉爾(後由艾德禮取代)另行起草宣言,杜魯門訓令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由國會府外次吳國楨陪同)向蔣介石主席出示宣言十三款內容,其中第八款爲:「開羅宣言之條款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宣言第十三款則爲重申開羅宣言所稱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蔣主席同意波茨坦宣言內容,惟要求更改三國首長署名之順序,中國應置於英國之前,俾有助於蔣在國內之威望,美英對此要求均無異議。七月二十六日,波茨坦宣言由美中英三國首長具名公佈。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投降條款涵蓋日本方面接受波茨坦宣言條款。

然而,由於戰後中國國內情勢急遽變化,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中有關臺澎歸還中國的條款不斷受到質疑與挑戰,這些變化包括一九四六年發生在臺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共在內戰中獲勝席捲大陸、中華民國政府撤守臺灣。一九四七年三月三日,美國駐臺北總領事館向華府建議,以目前臺灣在法律上還是日本的一部分爲由,不妨使用聯合國名義直接干涉臺灣之暴亂,同時向中國保證,一俟有了一個「負責的中國政府之後再歸還中國。中國大陸研究中美關係史的資深學者資中筠女士認爲「這是『臺灣地位未定論』和『聯合國託管』方案的先聲。」

一九四九年中國大陸變色和兩岸分治的政治演變,益形凸出了臺灣的歸屬問題,尤其是一九五一年九月在舊金山召開的對日和會,兩岸政府皆被拒參加,臺灣地位之爭論變成了國際上的熱門議題。數十年來,臺灣自決論和臺獨運動的日益茁壯,更加添了臺灣地位問題論辯的火花。大體言之,傳統派認爲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均已明言臺灣歸還中國,故臺澎屬於中國乃毋庸置疑,宣言條文上所指稱的中國即中華民國。修正派(即臺灣自決論者和臺獨派)則堅持兩種宣言均非國際條約,亦乏國際法效力;臺灣是由清朝割讓予日本,不應歸還給中國;臺灣土地之主權不能隨強權的意旨而隨意轉讓,應歸還臺灣人民或由臺灣人民自行投票決定歸屬問題。

也許可以這麼說,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在大陸的「金陵王氣黯然收」,打開了臺灣地位問題的「潘朵拉的盒子」。(摘自1998年11月24日中國時報記者林博文報導;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