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成森林大火集中3至4月 農業部提醒「清明祭祖用火須注意」
清明連假爲4月3日至6日,而此時段也正值中南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呼籲,民衆祭祖時謹慎用火,掃墓時牢記「一不、二要」,除草「不」用火,紙錢燃燒「要」集中,林火風險「要」關注。(農業部提供)
清明連假爲4月3日至6日,而此時段也正值中南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呼籲,民衆祭祖時謹慎用火,掃墓時牢記「一不、二要」,除草「不」用火,紙錢燃燒「要」集中,林火風險「要」關注,希望民衆善用各縣市政府提供的紙錢集中燒服務,減少露天燃燒,避免不慎引發森林火災。
根據統計,臺灣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爲森林火災高發期,近5年內共發生254起森林火災,其中3、4月就佔了45%,而綜觀整體起火原因,人爲用火不慎就佔9成7,民衆可透過林業保育署「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查詢林地火災潛在風險,避免不必要的焚燒行爲,以降低火災發生機率。
此外,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測今年春季雨量偏少,山區環境更乾燥,火災風險升高。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若放火燒燬森林,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
爲鼓勵全民共同防火,若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費專線 0800-000930 或 119 通報。舉報燒燬國、公有林的行爲,經查證屬實,舉報人可獲最高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則可獲5千元獎勵,積極守護臺灣的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