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民權西路站爆全武行 2男爲「這事」月臺開打

一名林姓男子在列車上因不滿外籍旅客講話音量過大,上前勸阻後對方配合安靜,未料卻引發同車陳姓男子不滿,轉而對外籍旅客辱罵,林男見狀再度規勸陳男,雙方卻因此爆發口角,並在列車抵達民權西路站後,於月臺上演全武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捷運民權西路站月臺(27)日傍晚爆發肢體衝突!捷警指出,一名林姓男子在列車上因不滿外籍旅客講話音量過大,上前勸阻後對方配合安靜,未料卻引發同車陳姓男子不滿,轉而對外籍旅客辱罵,林男見狀再度規勸陳男,雙方卻因此爆發口角,並在列車抵達民權西路站後,於月臺上演全武行。捷運警察隊獲報趕抵,雖雙方事後互不提告,但全案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轄區警方究責送辦。

這起衝突發生在27日下午5時10分許,捷運警察隊接獲報案,指民權西路站有民衆打架。經捷警到場瞭解,事發緣由爲林男在車廂內先請一名外籍旅客降低交談音量,外籍旅客當下配合安靜;然而,此舉卻引起在旁的陳男不悅,陳男開始對外籍旅客出言辱罵,林男見狀便轉向規勸陳男,但陳男不予理會,導致林、陳2人口角爭執越演越烈。

待列車行駛至民權西路站,兩人下車後在月臺上情緒失控,進而發生肢體推擠衝突。捷警迅速到場控制局面,並告知雙方相關法律權利,林男與陳男經溝通後均表示願意和解,互不追究刑事責任。

儘管如此,警方強調,於大衆運輸站體內之暴力行爲已影響公共安寧與秩序,轄區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到場後,仍將相關人員資料抄登,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等規定函送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