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大姨子手機!偷存她18張哺乳照 硬碟被妻發現...鬧到離婚
▲彰化陳男偷存大姨子哺乳照,被發現後婚姻破裂還被判刑。(圖/取自圖庫pixbay)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因妻子錯把她姊姊的手機帶回家,趁機解鎖大姨子手機、瀏覽相簿,並偷偷把大姨子的18張哺乳照轉傳到自己手機內,再存到硬碟內珍藏,被妻子發現後轉告大姨子,大姨子怒將陳男告上法院。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依陳男犯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及處理個人資料罪,處8月徒刑,陳男連忙上訴並拿出20萬和大姨子和解,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處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妻2019年間,不小心把姊姊小香(化名)的手機帶回家,因陳妻洗澡時,小香的手機正好鈴響,陳妻爲了請陳男查看來電狀況,將手機圖形鎖密碼告知陳男,陳男趁機瀏覽小香手機內相簿,發覺裡面有小香露出胸部、乳暈等隱私部位的哺乳照,便偷偷將18張哺乳照傳送到自己的手機內,並存在硬碟裡收藏。
而後陳妻於2022年7月,在陳男硬碟內發現姊姊的私密照,憤而質問陳男,陳男表示「一切都是該死的好奇心…」、「存下來只是想看」,陳妻告知姊姊此事,並要求陳男向姊姊道歉,姊姊得知後仍氣不過,將陳男告上法院,陳妻也在同年間和陳男離婚。
全案審理時,陳男辯稱案發隔天將手機還給大姨子時,就跟對方提及他不小心看到裡面的照片。陳男律師則說,陳男是複製照片,並非翻拍,所以不是「竊錄」,而且網路上常有婦女分享哺乳照片,因此哺乳露出的身體部位並非身體隱私範疇,而陳男隔天就自行刪除照片,硬碟經勘驗後也沒發現有任何檔案存放,因此小香沒有任何損害。
不過,法官不採信陳男和律師的說法,檢視相關證據後,判定陳男犯行屬實,依他犯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及處理個人資料罪,處8月徒刑。陳男又上訴,臺中高分院審酌他拿出20萬和小香和解,撤銷原判決,改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