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更難、還錢更痛」掠奪式放貸席捲社會底層 林永頌籲速立專法

▲融資公司亂象下,「新型態債務」問題嚴重,越來越多民衆深陷「借錢更難、還錢更痛」的惡性循環。(圖/資料照)

記者潘姿吟、林緯平/專題報導

臺灣近年來浮現的「新型態債務」問題,尤其非銀行體系的融資公司所引發的亂象,已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長年投入債務人權益保護的臺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律師警告:再不立完善法制,這些看似合法的掠奪性融資,將再次引爆卡債風暴時期的自殺潮。

融資公司亂象蔓延 「專法」應立刻補上

目前臺灣融資公司多以普通公司名義成立,卻以商品買賣包裝實質貸款業務,避開《公司法》第15條不得放貸之限制。又因未被認定爲金融業者,金管會無權管轄,甚至無法掌握市場上融資公司數量與放款總額,形成資訊黑洞。主管機關試圖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因應,但林永頌直言:「這根本是拿錯法治錯人。」

他指出,這部法律是爲了保護投資人免於金融商品誤導,並不適用在債務糾紛。面對高利、亂收費、籤空白本票、暴力催收甚至詐騙勾結等亂象,《金保法》根本鞭長莫及。更遑論經濟弱勢者多半無力聘請律師、連進入調處機制的門檻都跨不過。當法律無效、制度失能,「自力救濟」根本是句空話。

靠自律太佛系 唯有「他律」纔有解

這樣的亂象,社會其實不陌生。2005年卡債風暴後,臺灣曾經歷一連串燒炭自殺事件,直到媒體揭露與社運推動,才促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林永頌語重心長表示:「去年高雄一位年輕媽媽因多重債務選擇自殺,那不是偶發個案,而是歷史警訊又出現了。」

▲20年前,因銀行過度推廣消費貸款,造成「雙卡風暴」。(圖/擷自萬泰銀行現金卡廣告)

他點出,目前融資公司所鎖定的借款人,往往是銀行拒貸的邊緣人:健康欠佳無法穩定工作、照顧家庭無法全職投入、創業失利、或剛被詐騙騙光積蓄的人。這些人求助無門,只能揹負高利借款。而更惡劣的是,有詐騙集團甚至引導受害者去融資公司借錢補洞,再誘使他們擔任提款車手。債務壓力與犯罪風險交織,讓人陷入「借錢活命,借越多死越快」的死局。

對此,林永頌強調,現在再談業界自律,已經太慢也太無力。他主張制定《融資公司法》,才能結束這場法治上的空窗危機。他建議比照日本《貸金業法》設下總量管制,例如規定個人無擔保借款不得超過年收入1/3,並明定利率上限、禁止簽署空白本票,建立合理的收費與催收規範。他也強調,必須強制融資公司納入徵信系統,避免借款人向多家公司重複借貸卻無人知曉,更要將控制權在母公司的集團負責人一併納入法律責任,避免利用控股結構推卸風險。

早在2008年,行政院就曾提出融資公司專法草案,但因金融海嘯擱置至今。如今類似問題捲土重來,林永頌與相關團體已再次整理法案版本,盼能推動立法改革。他直言:「如果今天我們再袖手旁觀,那些曾經發生過的悲劇,將一幕幕重演。」

▲臺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律師指出,目前融資公司的運作,猶如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主要原因在於現行法規嚴重不足與錯配。(圖/記者潘姿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