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年只「愛愛」7次 這男人讓她太失望!人妻心死訴離
結婚4年只「愛愛」7次,這男人讓她太失望!人妻心死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丈夫(均化名)婚後4年卻只有過7次性生活,阿國還無故要求分房睡與鎖房門,但是阿國的家人要求要生養子女,因爲阿國拒絕同房而無從受孕。而且阿國竟要求以她的名義車貸60萬,卻又不願還款。小萱不滿阿國所爲,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阿國金錢觀極端不合,婚後購買的房屋被阿國要求設定抵押借款,還要求以她的名義辦車貸60萬元,阿國雖允諾會分期繳款,雙方也另外訂定借貸契約,但小萱在貸款過程中承受極大壓力,貸款後因阿國遲延繳款,又導致她遭受催款壓力,實在是身心俱疲。
小萱指稱,雙方簽訂借貸契約前,就已經分居,因爲阿國去念書就很少回來,還跑去打工並住在南部縣市,而她則是返回北部居住,雙方已經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但有傳真提出答辯。
阿國表示,就依小萱的請求,因已無法繼續維持婚姻,他同意離婚。雙方的性生活不協調,是因爲小萱多次要求性行爲,但因多次並非他本人的意願,還有生理因素,體力不支而拒絕,小萱卻還多次要求,讓他因此心生恐懼,纔會分房睡。但若有提前約定,依然能有正常性生活,而且他並未要求生子一事。
法官考量,性生活的頻率及次數,在不同夫妻間之需求各不相同,尚難有平均之標準。夫妻間性生活有賴雙方協調溝通,並滿足彼此需求,若不能彼此滿足,婚姻自是因而生有破綻。
小萱與阿國婚後4年僅有7次性行爲,阿國也表示,是因爲小萱對於性生活之需求,因而導致他心生恐懼,雙方纔會因而分房睡。2人的婚姻破綻事由已生,且應歸責於雙方均無心溝通、滿足彼此需求所致。
法官審酌,2人均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夫妻感情已經十分淡薄,已無相互信賴扶持之心,婚姻基礎已蕩然無存,而無共同生活之意,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雙方都有責任,小萱訴請判決離婚,爲有理由。而2人的依據借貸契約,阿國應給付小萱60萬元,並且在清償日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