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4年搞外遇!老翁送退休婦情趣內衣「旅館激戰」 正宮崩潰了
基隆老翁結婚34年搞外遇,送一名退休婦人內衣,兩人還到旅館激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一名老翁阿宏(化名)結婚34年,竟外遇在KTV唱歌認識的退休婦人娜娜(化名),他不僅送內衣給娜娜,兩人還多次到旅館發生性行爲。正宮阿芬看聊天記錄後身心崩潰,向娜娜求償百萬,法院最終判娜娜應賠償10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芬與老公阿宏於1990年3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共度30多年婚姻生活,夫妻情感融洽。2024年,女子娜娜在KTV唱歌聚會中認識阿宏,阿芬察覺後,曾在同年5月底私下找到娜娜,向對方提醒希望能與阿宏保持距離,不要有逾矩行爲,當時娜娜也承諾不會有阿芬擔心的事情發生。
未料2024年7月22日,阿芬發現,娜娜與阿宏一起前往基隆某飯店幽會,待了一段時間後才離開。經阿芬查閱阿宏手機,這才驚覺娜娜與阿宏從自2024年1月起至同年12月止的聊天訊息相當曖眛,兩人不僅有親密合照,阿芬更發現阿宏有購買女性內衣的紀錄,阿宏對此坦承是購買送給娜娜的禮物,並坦承與娜娜有多次合意性行爲。
阿芬向娜娜提告求償百萬,對方仍不理會,反而與阿宏一如既往地交往,導致她精神痛苦更嚴重,經常負面思考、焦慮情緒及失眠,患有憂鬱症,須持續接受身心科治療等身心問題。
法院調查,從兩人對話紀錄中,可見娜娜與阿宏的談話,常使用「親吻或摟抱貼圖」或傳遞「抱抱」、「啾咪」、「陪伴阮身邊」、「好想妳」、「要記得我」、「你正宮睡了是否」等詞彙,甚至傳閱情色影片;合照中,也有許多有牽手、搭肩、勾搭及擁抱等親密合照,足以認二人之交往已有相當程度之男女情感往來,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
基隆地院審理,參酌娜娜原爲家庭主婦,已退休,考量兩造地位、身分、經濟能力、原告婚姻期間、本件侵害之時間長短及態樣、加害程度、承受精神上痛苦等一切情狀,判定娜娜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