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禁見首會妻妹 北所讓柯文哲會好會滿30分鐘 她爆柯閃到腰

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因柯父治喪解除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對於4名至親的禁見,柯妻陳佩琪(中)與柯妹柯美蘭(左)今至北所接見,離開時不發一語。記者潘俊宏/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案,起訴後羈押禁見至今,由於柯父柯承發過世,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暫時解除柯文哲對於4名至親的禁見,以便處理父親後事。今北所首次辦理接見,柯家由柯妻陳佩琪、柯妹柯美蘭進入北所辦理會客,所方也法內開恩,讓柯文哲與妻、妹會客時間達法定上限的30分鐘。

依北院裁定,身爲長子的柯文哲,解除禁見的對象,包括母親何瑞英、妻子陳佩琪、胞妹柯美蘭、胞弟柯宇謙等4名家人的禁見。時間至3月10日柯父告別式爲止。北所原表示,平日每梯次接見時間約15分鐘,今天則是每月第一個週日的假日接見,因接見人數衆多,接見時間僅有8分鐘,被告每日只能辦理接見1次。

但最後陳佩琪、柯美蘭,總共與柯文哲會客長達30分鐘,柯美蘭並透露柯文哲閃到腰,後續將申請讓柯文哲參加父親告別式。

北所解釋,依羈押法規定,刑事被告接見每日1次,接見時間不得逾30分鐘,所方認爲有必要時,得增加或延長之。

當收容人最近遭逢親屬、家屬喪亡,或生命、健康遭遇危急狀況時,得辦理彈性調整接見,北所爲此同意延長柯文哲接見時間,以兼顧人倫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