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萬還7萬還不夠 女出借帳戶讓高利貸收利息遭判刑

江女因急用向不明人士借高利貸,借2萬還了7萬卻還不夠,因無力償還只好報警。警方追出帳戶名義人爲陳女,陳女表示爲財務週轉,才提供帳戶放貸。法官認爲,陳女雖非放款主導者,卻提供帳戶掩飾不法金流,構成幫助重利罪,判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53歲陳女於2021年6月間,將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交付給一名陳姓男子,該男子及其同夥即以「阿仁」名義,趁一名江姓女子急需用錢時,於南投市某超商前借出2萬元,並約定每8日支付4500元利息,等同年利率高達260%,首期還預扣2000元手續費與4000元利息,實際僅發放1萬4000元。

江女自借款日起陸續匯入17期利息共7萬500元至陳女帳戶,後因無力償還始報警揭露。警方循線發現,帳戶名義人爲陳女,檢方認爲其行爲助長地下錢莊違法收息,依幫助犯重利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確曾提供帳戶,並辯稱是因爲自身財務需求,才提供帳戶向對方繳息。但法官審酌,其提供帳戶與他人收取重利對象一致,且無合理證據證明與自借無關,認定爲幫助重利罪。

法官認爲,陳女提供帳戶供人收利息,協助掩飾不法金流,構成幫助重利罪,考量其無前科,因經濟困境一時失慮,已受司法程序警惕,最終依幫助犯重利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江女因急用向不明人士借高利貸,借2萬還了7萬卻還不夠,因無力償還只好報警。警方追出帳戶名義人爲陳女,陳女表示爲財務週轉,才提供帳戶放貸。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