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拍板 明年寒假銜接春節
教育部昨決議,2026年寒假前先補課3天,解決假期不連續問題。圖爲學童下課。(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日前公佈明年行事曆,不少家長質疑,中小學明年寒假與農曆春節之間,竟還夾着3天上課日,太不體恤民情。教育部24日邀集各地教育局處及教育團體開會,決議放寒假前先補課3天,如此寒假可接續農曆春節假期,解決假期不連續問題。
中小學家長社團日前討論2026年行事曆,發現114學年度上學期結束後,於1月21日開始放寒假,但寒假並未銜接農曆春節假期,2月11日開學後上3天課,2月14日起接着放農曆春節假期至19日,家長認爲假期不連續,影響生活與教學安排。
教育部收集意見後,研擬調整方案,方案一是維持原案,寒假結束後上課3天,接着再放春節假期。另一個方案則是將3天的上課日,調整到寒假前的1月21日、22日、23日,等於在第一學期末,先上3天第二學期課程,再放寒假。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針對這項議題曾進行內部調查,家長的回饋意見呈現兩極,一派希望提早補課、早點放假;另一派則傾向維持原定行程,不做調整。可見對於假期與上課時間的安排,不同家庭有不同考量。因此教育部提前公佈時程,讓家長與學校提早做好準備。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不論任何方案都可能會有問題,因此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要有銜接配套措施,例如教材印製、寒假轉學生如何處理等問題,需要因地制宜,把教學干擾降到最低,不要因爲上課日調整,影響老師備課及學生學習。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規定,暑假以60日爲限,從7月1日,訖8月29日,寒假以21日爲限從1月21日至2月10日。
教育部表示,經過討論後達成共識,配合農曆春節假期,原定第2學期開學日爲明年2月11日,調整爲2月23日;2月11日、12日及13日爲放假日,提前於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上課。
侯俊良建議,因應未來可能再碰到類似問題,教育部應該訂定處理標準,讓家長在安排學生學習跟親子假期更方便,而不是每次都要個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