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騎上人行道被警攔 他嗆「狗男女」法院公道價1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民衆阿青(化名)今年9月間因騎乘腳踏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被2名警員攔查,他竟當場罵出「狗男女還背槍」、「你們2個狗男女啊!欺負我1個」等話,因而挨告;但他辯稱,自己當時是在說附近有很多黑狗。臺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沒有采信阿青的說詞,並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阿青將腳踏車騎上人行道,被警員攔查舉發。(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青今年9月間在臺中市區將腳踏車騎上人行道,被2名警員攔查並要求出示身分證件,他竟心生不滿,當場說出「他這個黑狗兄黑母狗啊!說出來隨便咬人,狗男女啊!」、「狗男女啊!狗男女還背槍」、「你們2個啊!你們2個狗男女啊!欺負我1個」、「你們在一起不是狗男女?」、「狗男女啦」等話,貶損2名警員的人格及名譽,結果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

阿青到案之後矢口否認涉犯任何公然侮辱的行爲,他辯稱當時自己不是在罵警員,而是在說市場附近有很多黑狗。不過,檢方經檢視警員職務報告、密錄器影像光碟等證據之後,認爲警員的指述屬實,阿青所辯顯然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訊後仍依法將他起訴。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阿青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人行道上,對2名警員辱罵「狗男女」,足以使人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不快之情,確實屬於侮辱、輕蔑的言詞,考量到他的犯罪手段、否認犯罪的態度,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