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飆上國道!2外籍騎士誤上國3 最高可罰6千
國道3號北向384.3公里、燕巢系統路段,竟出現兩名腳踏車騎士悠哉騎行在外側路肩,嚇壞高速行駛車輛。(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國道驚見「腳踏車雙煞」!17日下午2時34分左右,有眼尖用路人通報,在國道3號北向384.3公里、燕巢系統路段,竟出現兩名腳踏車騎士悠哉騎行在外側路肩,嚇壞高速行駛車輛。第五公路警察大隊獲報後火速出動,巡邏車趕抵現場攔查,赫然發現兩人皆爲外籍人士,隨即聯繫工務段協助,於14時54分將人車平安引導離開國道。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勤務指揮中心接獲用路人通報,指稱有腳踏車出現在高速公路上,情況十分危險,恐釀重大事故。巡邏警力立即趕往現場處理,將兩名外籍騎士攔下盤查,初步研判系不諳我國交通法令,纔會誤闖國道,所幸未釀事故。
第五大隊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腳踏車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強調,國道非自行車通行道路,進入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也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呼籲,若有騎士誤闖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人員移至護欄外安全處所,並撥打110或1968通報,由國道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切勿逞強繼續前行。外籍人士騎行臺灣道路,務必事前瞭解相關交通規範,才能確保平安順利抵達目的地,不至於誤踩「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