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以打罵、體罰訓練選手 人本要求:應禁身心暴力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辦「終結體育暴力座談會」,討論運動教練以體罰當成訓練手段的議題。(林志成攝)

臺南市某實驗中學體育組長以球員交女朋友違反「內規」爲由,要球員選擇剃光頭或被同學畫生殖器,這樣的處罰至少3年,受害者衆多;不僅被畫的男生身心受創,被迫畫圖的學生也說:「很無奈、不堪,但受懼威權,不得不隱忍照辦,因爲組長掌握我們升大學的推甄分數與評價。」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辦「終結體育暴力座談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根據調查,5成學生表示在體育課曾被體罰,尤其在學校球隊或運動社團中,教練體罰選手,常被合理化爲這是訓練的一部分,造成孩子的身心不斷受到傷害。她認爲,政府應該嚴格禁止教練體罰選手。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說,臺灣的運動競技進入國中階段,就是屬於菁英小衆在參與,在歐洲的學校沒有體育班這種東西。在臺灣,教練好不好,是看他們帶領選手在競賽中排前幾名,這種結構下,就產生「訓練不是體罰」的說法,這是不對的。

臺灣運動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正賢說,臺灣學校體育班從小五到高三都有,根據體育署的定義,體育班是要培養亞奧運人才。他實在很難理解,一個國小學生讀體育班,就可以看得出他們是未來亞奧運人才嗎?

徐正賢表示,在臺灣,許多教練認爲體育班的資源是他們爭取來的,所以學生是他們的資產,而打罵是最簡單的訓練方式,造成教練體罰學生的狀況常發生。而如果教練的任務是推廣運動,不讓選手離開,他認爲有7、8成的教練會不合格。

臺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說,他前陣子遇到一個足球國手,因爲腳的十字韌帶斷裂,沒辦法再踢球,但這國手卻相當高興說「從小到大除了踢球什麼都不會,其實最討厭踢球了。」

石明謹表示,現在一些體育班的孩子成績很差,有時是是教練故意所爲,如果學生功課好、運動也好,就會有多選擇,唯有讓他們除了會運動其他都不會,這樣纔可以控制學生,讓他們專心在運動領域。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我國對於體育、兒童參與運動的保護和處理,仍然有許多漏洞和不足,並且縱使多年來這麼多嚴重的案例曝光,仍未能形成充分的處理機制和教育系統,反而是暴力儼然已經深植體制,成爲某種文化。他們要求,現行《國民體育法》應明文規定禁止身心暴力,才能對體育教練中的暴力劃下明確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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