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挹注1.5億經費 補助專職族語老師聘任費

爲迴應族語教學現場需求,教育部今天表示,已修法放寬國小專職族語老師的聘用資格,並全面提升族語教師待遇,今年挹注新臺幣1.5億元經費,補助專職族語老師的各項聘任費用。

教育部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爲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內涵,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7年8月8日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並依教學現場需求滾動修正,以周延族語老師權益保障,至113年底已歷經4次修法。

爲迴應教學現場需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到,今年進一步修正辦法中有關專職族語老師的聘用資格、受薪等工作條件及待遇。

國教署說明,爲順應教學現場反應,充實原住民族語師資,經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評估後,於今年修正聘用辦法,任教於國小者應具備的族語能力修正爲通過中高級者(原爲高級以上),期望更多具教學熱忱的族語老師加入教學行列。

除了放寬資格,國教署提到,專職族語老師待遇也全面提升,配合政策調薪,基本薪資支給基準調升3%,具族語能力證明高級者,每月加發1500元;爲鼓勵專職族語老師任教偏遠地區,也增設鼓勵條款,持續於偏遠地區學校任教滿10年者,自第11年起每月加發2000元。

國教署表示,爲使地方政府辦理族語教育無後顧之憂,每年均依各縣市聘任專職族語老師名額予以補助;從107學年僅13縣市、112名老師,至114學年已有17縣市、269名老師,投入族語教學人數成長近2.5倍;今年也挹注1.5億經費,補助專職族語老師的各項聘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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