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午休還得顧小孩 工會批勞基法被曲解 加班無給付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中)於今日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左)、教保人員在立法院召開「假休息、真待命!工時亂象助長幼教老師職場霸凌」記者會。(姚志平攝)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教保人員召開記者會,抨擊國教署及部分地方縣市政府錯誤解讀勞動部函釋,導致教保員休息時間形同虛設,剝奪教保人員工作權益,並恐淪爲職場霸凌幫兇。

林月琴表示,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每工作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但教保工作具不可中斷性,勞動部去年發佈函釋指出,教保員因幼兒安全需求無法休息,僱主應重新調配休息時間;若工作完成時,已超過約定下班時間,且無繼續提供勞務之必要,無庸另予休息時間。這意味着應給付加班費,或允許教保員提早下班,而非強迫延後打卡。

林月琴指出,國教署轉發函釋給地方政府後未明確說明,導致各地各自爲政,且地方教育局錯誤解讀,導致規範比《勞基法》還苛刻,包括要求教保員即使無法休息也不得提早下班、下班時間必須「打滿到5點」,以及公告「不得將休息時間視爲提早下班」等,背離勞動部函釋精神。

一名教保員表示,包含學校以工時長爲由,要求教保員免費且固定輪早、輪晚,形成階級化差別待遇。其他同仁工時含用餐與休息,教保員卻被排除在外,包含午休時間仍需留班,隨時注意小朋友狀況,如有校外活動,則強迫教保員,自行安排半小時休息,無視幼兒需求與安全。且午休時只留一人顧班,導致幼兒安全受到嚴重忽視。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國教署一再以「擔心違法」爲由,拒絕要求各校比照辦理,持續將問題推給勞動部。如此情況已造成園內出現許多荒謬且不公的狀況,教保員的休息形同虛設,反而變成壓迫與霸凌的來源。

國教署學前教育組科長陳鉉淑迴應,勞動部去年11月發佈相關解釋函後,國教署已於今年4月30日發函各地方縣市政府,要求依法保障教保員的勞動權益,國教署也兩度發文給勞動部協調教保員權益,接下來也將會在10月會與地方政府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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