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廠女工與老闆不倫被開除 2人偷偷見面遭板娘抓包

雲林一名醬油廠板娘小美(化名)抓到老公阿德(化名)與女員工小萱(化名)發生不倫,雙方簽下協議後原諒對方,豈料小萱事後卻仍然與阿德交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雲林一名醬油廠板娘小美(化名)抓到老公阿德(化名)與女員工小萱(化名)發生不倫,雙方簽下協議後原諒對方,豈料小萱事後卻仍然與阿德交往,小美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小萱支付200萬元違約金。經過多次調解與協議,最終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小萱違反和解協議,須支付原告20萬元賠償。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結婚多年,並共同經營園醬油工廠。然而,從108年起,小萱開始進入該廠工作,並與阿德多次在公務名義下密切聯繫。經小美髮現,兩人早在110年間便已發生不倫關係,並且在小美多次與阿德爭執後,阿德保證不再與小萱有任何聯繫。經過一番考量,小美最終選擇原諒丈夫,並要求小萱離職。

然而,即便在小萱於111年2月離職後,她與阿德仍保持聯繫。小美因此對小萱提出警告,並於112年8月威脅訴訟。面對威脅,小萱將事情告知丈夫阿勇(化名),並與小美達成和解,約定如再有聯絡,需支付違約金100萬元。然而,法院查明,小萱於112年10月28日與阿德在古坑碰面,並於113年6月20日在梅山用餐,兩度違反協議書約定。

經法院審理,認爲小萱未履行協議書中的禁止聯絡條款,依約應支付違約金。但法院依照民法規定認爲違約金過高,最終判決調整爲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