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訂臺胞投資新規10月上路 強化落實同等待遇

江西政府日前通過新修訂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將從10月正式上路。(shutterstock)

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7月29日通過《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共29條,主要包含明確臺灣同胞投資的內涵與外延、規範政務主體的履職清單、突出重點支持領域、落實公平競爭同等待遇、強化合法權益保護等5個方面內容,並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說明,這是江西繼2010年之後再次進行修訂,目的在於從法治層面解決臺灣人在江西投資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並保護鼓勵在贛投資興業,進一步促進兩地經濟交流與融合發展。

最新修訂之後的《實施辦法》共29條,除上述提及包含臺企在贛發展的堵點難點和臺胞關心關切等5方面內容,還具備4個特點。第一是明確投資範圍與形式,例如臺灣人投資能依法平等進入除國家限制准入規定以外的行業、領域,還可按照有關規定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發展空間更爲廣闊。

第二是全面保障投資權益,明確對投資行爲、投資收益到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等合法權益進行法律保護,建立多層次保護機制,包括政府的協調解決機制、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機制等,

第三是同等享受政策待遇。在投資方面,臺灣同胞不僅享受民營經濟相關政策,還比照享受外商投資支持政策;在獲取生產要素、開展技術合作等其他方面享受與本省企業同等支持政策。另有在住房、醫療、交通、旅遊等方面享受與本省居民同等待遇,體現平等原則。

第四點則是優化投資服務環境,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優化投資環境,並加強政務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和數位化建設,同時禁止對臺企進行非法干預和攤派等行爲。下一步,江西省臺辦以落實《實施辦法》,強化政策落地成效,支持臺商臺企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