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人自白:該收的錢收不回,該付的錢不能少

作者:一名建築行業從業者

年關難過年年過,又到一年春節前!

近年來,建築施工企業最大的兩大市場分別是政府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這兩個市場的健康度直接影響着建築施工企業的發展情況。

伴隨着政府顯性債務、隱性債務攀高,且地方政府舉債政策日趨收緊;房地產行業持續下行,尤其是民營房地產企業暴雷或處於暴雷邊緣。兩大市場經濟鏈條傳導至建築施工企業,很多項目遭遇了停工,工程款被嚴重拖欠,與“由此引發的債務和利息”的共同作用,致使建築施工企業夾在甲方和供應商之間左右爲難,建築施工企業的“寒冬”已經到來。

根據新浪財經在2023年10月8日發佈文章《2023年1-8月,1300多家建築企業破產》。該項數據揭露出當前建築施工企業正在遭遇空前危機。作爲建築行業從業者,通過行業分析和自身感受,行業之難體現如下:

該收的錢收不回,該付的錢不能少!

行業進入全面困難期

政府項目層面

當下政府項目實施過程,建築施工單位遇到的主要問題是:某些項目結算時間進一步拉長,應付工程款被無限期拖延。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特殊地位,一般常規手段不奏效,訴訟維權更是被無形限制。建築施工企業“民告官”之路面臨着:訴訟時間長、訴訟壓力大、訴訟結果難執行的困境。

房地產開發項目層面

1、訴訟房地產公司主張債權的法律武器被限制

在地產行業,比較典型的是“恆大”。2021年因恆大地產集團陷入危機,其背書轉讓的大量商業承兌匯票無法兌付,應付的工程款停止支付,引發了大量訴訟,此類訴訟全部是指定管轄,衆多直指恆大的訴訟被移交廣州相關法院,給了恆大兩年保護期。但是,在這兩年中建築施工企業所有因爲恆大產生的債務、利息一天也沒有停滯過,引發的被訴、執行也沒有停滯過。建築施工企業的大量資金被佔用,影響了建築施工企業其他正常項目施工履約。

當下,碧桂園、藍光、華夏幸福、融創等一批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狀況令人堪憂。參與暴雷或即將暴雷民企地產項目的供應商聞風而動,提前向建築施工企業主張付款,各種訴訟在今年呈現出逐月上升的趨勢,到了2023年9月份以後情況愈發強烈。

2、房地產企業的應收賬款週期被拉長

由於法律並未對項目完工後多久完成結算做出明文規定。目前房地產公司“無底線”的採用各種辦法拖延項目結算。從同行業交流等方面來看,很多項目無端延長一倍以上,個別延後更久甚至遙遙無期。比如:碧桂園項目,對外聲稱內部機構精簡合併、大量的項目人員更換,甚至整個項目團隊消失,導致結算工作不得已第二次、第三次重啓啓動。結算完成後,以各種理由、各種情況延後付款。總體上,建築施工企業應收賬款週期被拉長,建築施工企業面臨着前所未有的資金壓力。

3、應收賬款貨幣被置換

本應用貨幣結算的,房地產企業強行使用非貨幣支付方式進行支付,“商業承兌、銀行承兌”是通常手段,強行使用“以物抵債”也比比皆是,比如:房產、車輛、車庫、土地、廠房等,這些資產房地產企業都無法變現,直接甩給了建築施工企業。一句話“你要就有這些,不要就等着吧”,建築施工企業無可奈何。而建築施工企業面對應付款,如:材料費、租賃費,基本都是以現金形式,形成訴訟的很快從建築施工企業銀行賬戶劃扣出去,人工費更是在監管部門的強壓下,現金結算。目前堆積在建築施工企業的、不易變現的、金融屬性低的資產不斷累積,這更使建築施工企業“雪上加霜”。

建築市場集中度加速,民營施工企業市場被搶佔

以上敘述,只是從建築施工企業已經承接的政府工程和房地產工程的角度,在實施過程中的遭遇。由此引發的次生影響也在形成,就是“建築市場集中度加速,民營建築企業市場被搶佔”。具體表現在:

1、央企、國企搶佔市場

根據中國建築業協會統計,2023年上半年建築業新籤合同額15.44萬億元。八大建築央企新籤合同總額爲7.9萬億元,佔比51.4%。市場集中度加速提升。一方面“央企、國企”下探建築市場,民營建築企業市場被搶佔;另一方面在建築業領域,央企、國企與民營企業的不平等市場待遇仍未有效遏制,尤其是政府投資的項目,地方政府嚴重偏向央企、國企,民營建築企業的獲取政府大額訂單愈發艱難。

2、不良項目影響優質項目,後續市場乏力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良項目,建築施工企業資金緊張,本來應用於正常項目的資金,不斷爲“恆大、碧桂園”等房地產企業形成的“資金黑洞”買單,影響了建築施工企業正常項目的施工履約,且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破壞了建築企業多年來積累的信譽,造成後續市場承接乏力。

破解困局的思考

當下,大多數建築施工企業已經着手自身自救,比較普遍的措施包含:降低運行費用,過緊日子;裁員降薪,提升人均產值效益。這些措施應對如此困局僅僅是杯水車薪。此外,建築業一直是農民工主要的就業渠道,如果建築施工企業有風險,許多農民工將面臨失業的風險,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將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巨大沖擊,可能導致羣體返貧問題,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建築企業急需政府和社會採取多種強有力的措施,幫助建築施工企業共度難關。

爲此我們呼籲:

1、在建築行業進一步落實民營企業平等的市場地位。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要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企業家“優化重組生產要素的能力,開拓和拼搏的精神等”才能充分迸發出來。

2、各級地方政府切實履行還款義務。

督促各級地方政府切實履行中央提出的清理政府欠款政策的部署。避免訴訟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拿出誠意進行有效協商,實打實的尋求解決方案,如:分期付款、調整付款方式或尋求其他合理的解決方案,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3.地產案件設定“寬容期”,力主欠款的地產企業資產優先用於償還工程款。對特殊的案件,比如恆大、碧桂園、華夏幸福、融創地產、藍光地產等,對建築施工企業涉訴案件給予“寬容期”,不能在房地產企業拒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情況,過早的要求建築施工企業被動的“大包大攬”承擔一切供應商的付款義務,要給建築施工企業時間。

允許房地產公司與建築施工企業一同應訴,絕對不能讓房地產企業存在有建築施工企業“防火牆”的僥倖。加大對欠款地產企業財產線索的查證力度,其資產優先用於償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