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愛慕前女同事 幫忙處理腳痠痛竟硬上
蔡姓健身教練對愛慕的前女同事藉協助處理腿部痠痛的問題,強行性侵得逞2次,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應執行3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蔡姓健身教練2023年間因打工認識小如(化名)對她心生愛慕,趁小如因工作關係久站,膝蓋有疼痛問題,向他諮詢後,蔡男主動提議要協助小如處理,深夜邀小如前往他家,協助處理腿部痠痛後,竟對她強行性侵得逞,隔天上午再行性侵。小如事後向友人哭訴並報警法辦,臺南地方法院依2項強制性交罪,判蔡男應執行3年6 月。
判決指出,蔡男在2023年8月某次打工時認識小如,同年12月小如向他諮詢有關腿部久站痠痛問題後,約小如到他家處裡痠痛問題;2人約在深夜下班後到蔡男住處,由蔡男幫小如按摩推拿處理腿部痠痛,直到當天凌天3點多,蔡男竟色心大起,不顧小如多次口頭拒絕及肢體反抗,仍強行撫摸小如胸部及下體、強吻並以身體壓制,褪下小如的外、內褲,強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
被性侵後小如並未馬上離開,當天上午11點多,蔡男再次對她強行性侵得逞。小如事後對蔡男傳訊息「我都已經哭着說不要了,爲什麼你還做得下去」,蔡男回稱:可能是很喜歡你當下又衝動,我也不太知道該怎麼解釋,感覺多講多錯,我會陪妳的,如果妳想冷靜的話,我會給妳空間,我現在思緒也有點亂」。
事後小如向閨蜜及前男友、前男同事哭訴後,到醫院驗傷及報警。警方從小如的底褲採得與蔡男型別相符的DNA,證明他對小如性侵,但蔡男在檢警偵訊及法院準備庭時均否認涉案,後來審理時才坦承犯罪,並表示願意賠償小如,但未獲得小如諒解。
法官認爲,蔡男涉犯2次強制性交罪,予以分論並罰;蔡男僅爲滿足一己私慾,無視小如的掙扎、抗拒,仍強制對小如性侵,造成女方心理上終生難以磨滅之恐懼與傷害,蔡男的犯罪情狀,情節非輕,且無任何原因值得憫恕,依強制性交罪各判刑3年2月,應執行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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