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美麗河南!省委、省政府發文→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健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助力美麗河南建設。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實施意見》定下目標,到2025年,全域覆蓋、精準科學、協調聯動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有效落實,爲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河南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十項舉措,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科學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原則上保持穩定,每5年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情況定期調整。

《通知》全文如下——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

(2025年2月27日)

爲健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助力美麗河南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精神,經省委和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及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四高四爭先”,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尊重自然規律和區域差異,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河南。

到2025年,全域覆蓋、精準科學、協調聯動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有效落實,爲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河南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二、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一)科學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以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爲基礎,以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爲手段,以信息平臺爲支撐,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省級抓統籌、市級重落地,分級編制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報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後發佈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原則上保持穩定,每5年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情況定期調整。5年內確需更新的,按照“誰發佈、誰更新”的原則,在充分銜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開展動態更新,同時報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因重大戰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等發生變化而更新的,應組織科學論證;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等法定保護區域依法依規設立、調整或撤併,以及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應進行同步更新。

(二)精準實施差異化分區管控。科學評價區域生態環境結構、功能、質量等特徵,在大氣、水、土壤、生態、聲等各生態環境要素管理分區的基礎上,落實“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結合主體功能區定位,綜合劃定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統籌保障資源供給、維護合法權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綜合優化空間佈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態環境風險、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建立精準化、差別化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系統優化1個省級、1個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個流域、18個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N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組成的“1+1+4+18+N”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因地制宜實施“一單元一策略”的精細化管理。

(三)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省級建立全域覆蓋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強化與國家業務系統對接,深化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等有關業務系統協同,依託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平臺推進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等相關部門基礎信息共享共用。加強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各地可結合實際應用需求建立市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融合創新,不斷提升在線政務服務和智慧決策效能。

三、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服務重大戰略實施。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治理作用,實施差異化分區管控,優化流域產業佈局,強化流域污染綜合防治和環境風險防控,加強水域岸線空間管控,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科學開發利用氣候資源,提升氣象災害生態風險防禦能力,不斷提升黃河生態系統穩定性。主動服務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產業、能源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中的應用,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鄭州都市圈產業培育發展中的優化引導作用,助力傳統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合理佈局。深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兩側、水源地的保護治理和環境風險防控,保障“一泓清水永續北上”。扛穩國家糧食安全重任,鞏固黃淮海平原、南陽盆地糧食生產基地,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強全方位保護,保障糧食生產核心區糧食生產。

(五)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准入清單,加快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引導重點行業科學佈局、有序轉移,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強化開發區等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管理,推動鋼鐵、化工、有色金屬、建材、造紙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清潔生產改造,開展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促進減污降碳協同控制和綠色低碳發展。引導人口密度較高的中心城區傳統產業功能空間有序騰退,不斷完善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引導企業入園集聚發展和集中治污。優化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管理,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和路徑,協同提升生態功能與生態碳匯能力。

(六)加強政企決策支撐。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與相關政策、規劃的銜接,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爲黨委和政府在產業優化、資源開發、項目謀劃、招商引資等方面提供決策支撐。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開發區產業准入研判的支撐作用,將其作爲引進項目的重要依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企業投資的引導,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依法依規設置公共查閱權限,服務企業項目決策、選址和落地,激發經營主體發展活力。

四、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七)維護生態安全格局。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限制開發建設,統籌實施重要山脈、河流、森林、湖泊、溼地等保護修復。科學開展國土綠化,高標準打造黃河生態帶,提高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別山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能力,穩固“一帶三屏四廊多綠芯”生態空間格局。穩步推進秦嶺東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等項目實施,着力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建設以生態保護紅線爲主體,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爲支撐,黃河、大運河生態廊道爲脈絡,秦嶺、太行山、大別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爲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體系。加強監測預警,開展氣候承載力和氣候變化評估,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黃河流域、大運河、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等區域,分單元識別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治理差異化管控要求。

(八)推動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加快形成問題識別、精準溯源、分區施策的工作閉環,推動生態環境聯防聯治,防範結構性、佈局性環境風險。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爲核心,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深化流域水環境分區管控,強化重要水生態空間管理,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根據大氣污染狀況、傳輸特點、傳輸路徑等,以我省京津冀及周邊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爲重點,實行差異化、精細化管控措施,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土壤環境分區管控,嚴格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准入管理。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探索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控模式,研究制定差別化的生態環境准入和污染風險管控要求。推動聲環境分區管控,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引導大型交通基礎設施、工業集中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合理佈局。

(九)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協同。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源頭預防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實現全域覆蓋、跨部門協同、多要素綜合的精細化管理。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主體功能區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動態銜接,形成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政策合力。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強化對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協同管控,逐步建立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環境監測、執法監管等協調聯動,探索構建全鏈條生態環境管理體系。

(十)加強監督管理。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託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等相關監管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開展動態監控和跟蹤評估,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開展現場檢查並嚴格依法查處。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加強監管執法,依法依規推動限期整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常態化專項執法、典型案例警示曝光等機制。建立完善問題發現、交辦、督辦、整改閉環工作機制。按規定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五、加強組織保障

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的領導,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覈等,推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相關法規、規章制定修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制定、實施、監督、評估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政策。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加強組織協調,定期研究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常態化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及時報告重要工作進展。各地不再製定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