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科技強國 陸支持科技型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

大陸科技部等7部門公佈相關政策舉措,支持外商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支持科技型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摘自新華社)

爲加快構建與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大陸科技部等7部門公佈相關政策舉措;除鼓勵保險資金參與實施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也支持外商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便利性;支持科技型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

科技部等7部門13日印發《加快構建科技金融體制 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政策舉措》。

內文提及,設立「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將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作爲重要方向,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特別是未來產業,推動重大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加快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

政策還稱,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試點範圍擴大到18個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鼓勵社保基金會在自身業務範圍和風險防控要求下開展股權基金投資,支持科技創新。引導理財公司、信託公司等依法依規參與創業投資。引導國有資本成爲支持創業投資的長期資本。

此外,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關,優先支持取得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建立債券市場「科技板」。鼓勵保險資金參與實施國家重大科技任務。

政策還稱,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現有的貸款貼息、保險補貼、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實施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落實好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相關稅收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科技創新。

政策也說,支持外商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政策,拓寬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管道。支持科技型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面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透過支持科技金融雙多邊交流合作,促進創業投資、科技型企業、技術轉移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培養國際化科技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