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欠稅29年躲不掉!國稅局下猛藥成功追回200萬元
即使欠稅人的財產條件不佳,只要名下仍具備變現價值的財產,仍可作爲抵繳稅捐的標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別以爲能僥倖躲過!高雄國稅局透露,日前成功標脫一間欠稅建設公司名下的停車位,追回逾200萬元稅款,這起案件歷時近三十年,歷經多次查封與流標,終於在第四次拍賣中順利標脫,展現政府對重大欠稅不輕縱的決心。
高雄國稅局表示,該建設公司自1996年起便陸續積欠稅款,至今欠稅總額超過3,100萬元,已被列爲《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所稱的「重大欠稅人」,雖然國稅局多年來已陸續查封並拍賣其部分資產,但仍無法全數清償,直到近期發現其在臺中一棟大樓內名下尚有多個地下停車位,纔再次啓動追稅行動。
但這些停車位因爲僅擁有建物所有權,無土地持分,又缺乏社區管理委員會,且位置難以確認,讓實際拍賣作業困難重重,即使多次進行拍賣,也因條件不明、風險高而接連流標。
爲突破瓶頸,高雄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密切合作,主動勘查現場並協調臺中市政府協助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藉此釐清停車位實際狀況,拍賣前也透過管委會廣泛宣傳資訊,提高投標人意願,終於在第四次拍賣上,成功吸引買家投標,順利標脫該批停車位,爲國庫追回逾200萬元欠稅。
國稅局指出,此案顯示出即使財產條件不佳,只要具備變現價值,仍可作爲抵繳稅捐的標的,未來將持續與行政執行機關密切合作,強化資產處理效率,排除執行障礙。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法按時繳納稅款,若逾期未繳,不僅會被加徵滯納金與利息,還可能面臨財產查封、強制拍賣等法律後果,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