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北市商圈騎樓近期天天被檢舉 地方盼比照高雄

近期太原路店家遭一名「檢舉魔人」針對店家商品延伸至騎樓狂檢舉,曾一日檢舉十多次;不過周邊路段因無檢舉,商家商品依舊延伸至騎樓,引發店家抱怨。記者林麗玉/攝影

北市後站、華陰商圈是節慶禮品、百貨批發、材料商圈,不過近期太原路許多店家遭檢舉商品延伸至騎樓,連續10幾天不斷檢舉店家,一天還檢舉好幾次,甚至有店家放小盆栽也被檢舉;周邊其他路段無被檢舉,商品依舊延伸至騎樓。

大同區建泰里長陳鵬程認爲,臺北市許多商圈常有類似的騎樓爭議,包括迪化街商圈、後站商圈等,建議市府應跨單位討論,商業活絡區域畫設並標示1.5公尺人行通道,讓商家更易遵守規定,也減少警方執法爭議。

陳表示,以高雄市爲例,2022訂定「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明文規定特定區如重大商業區騎樓,需保留至少1.5公尺的行人通行空間,店家可在該區域申請有限度的使用,但需確保留設足夠的行人通道與出入口空間,目的是保障行人通行權並讓店家有法可循,只要依照規範留通道,店家也不用擔心再被檢舉或開罰單。

對此,大同分局表示,民衆檢舉騎樓違規佔用案件員警到場查處後,如違規事實明確,就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予以取締舉發並責令清除。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經許可佔用道路擺設攤位。違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大同分局說,如果檢舉的佔用騎樓狀況,如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得對其施以勸導,並責令清除,且不會依路段不同而選擇性執法。

北市建管處表示,騎樓屬公共通行空間,原則應淨空,市府目前分工,建管處主要是針對固定設施稽查違規,如果是可移動式物品佔用騎樓,則會由轄區分局處理。

周邊路段因無被檢舉,商家商品依舊延伸至騎樓。記者林麗玉/攝影

近期太原路店家遭一名「檢舉魔人」針對店家商品延伸至騎樓狂檢舉,曾一日檢舉十多次;不過周邊路段因無檢舉,商家商品依舊延伸至騎樓,引發店家抱怨。記者林麗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