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名醫爲BMI19女2度縮胃 美女醫王姿允罵「毀人一生」挨告

▲家醫科醫師王姿允批評另名減重醫「毀人一生還沾沾自喜」挨告。(圖/翻攝自王姿允FB)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知名王姓減重醫師在臉書表示,他曾幫168cm/55公斤(BMI約19.49kg/㎡)的女友人2度做縮胃手術,作爲他認爲「減重手術能拿來做醫美」的佐證,被家醫科醫師王姿允批評他「毀人一生還沾沾自喜」,王姓醫師得知後憤而將王姿允告上法院,求償80萬。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爲王男闡述縮胃手術的優點,將影響一般民衆對於縮胃手術的評估,當然是可受公評事項,判王姿允免賠。可上訴。

據瞭解,王姓醫師在粉絲頁討論「減重手術能不能拿來做醫美」,表示他認爲可以,並舉例自己多年前曾免費替168cm/55公斤的女性友人做迷你縮胃手術,對方瘦了3公斤後,又復胖到58公斤,於是他又爲她做了一次標準縮胃手術,而女友人現在體重值在49到52公斤浮動,並在結尾說「如果給你選,你希望你的身體是:1. 錨定在56-58公斤,努力節食運動才能到50-52,還是2. 錨定在50-52公斤,故意吃垃圾食物如奶昔冰淇淋纔會胖到56-58」。也有網友留言詢問「爲何不是3選擇健康營養的飲食,少量合適的運動減到52,甚至可以更健康瘦?」

而家醫科醫師王姿允則於2023年4月4日,以個人帳號發文時回覆網友留言,指王姓醫師「毀人一生還沾沾自喜」,被王姓醫師告上法院。

王姓醫師指出,他是消化外科專科醫師,也是臺灣減重手術知名醫師,王姿允的言論已嚴重貶損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向她求償80萬元。

▲王姓醫師表示曾爲女友人做縮胃手術。(圖/翻攝自「大踐師-王銘嶼的實踐修煉場」)

庭審時,王姿允表示,王男既是知名醫師,在社會上就有相當影響力,言論屬於可受公評的事項,而王男在臉書粉絲專頁發佈貼文,宣揚縮胃減重的內容及回覆中,有許多對一般民衆健康不利的錯誤觀念,以及誇大不實的描述。

王姿允指出,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成人肥胖防治實證指引內容,減重手術應審慎爲之,若未符合「BMI≧27.5kg/㎡」此一特定要件,不宜接受相關減重手術,然而王男貼文中的友人BMI約爲19.49kg/㎡,接受手術後僅減重3公斤,王男卻用這個案例宣傳他的縮胃手術,已背離專業醫師對病患應以「健康」爲第一優先考量的責任,她僅提出不同意見供社會大衆參考,必沒有貶損王男的意思。

法官比較雙方貼文內容後,認爲王姿允雖批評王男的行爲,但主要目的在表達對於王男做縮胃手術的不認同,表達主觀感受,也是意見表達範疇,並非無的放矢的謾罵,也沒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詞,是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判王姿允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