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鄭紹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依法對鄭紹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魯中晨報
近日,貴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惠水縣委原書記鄭紹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紹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紹峰利用擔任貴州省龍裡縣水場鄉黨委書記、招商引資局局長、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貴州省貴龍城市經濟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福泉市常務副市長,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惠水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貴州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