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特約制度擬大修 醫改會籲強化彈性、避免一體適用
健保署近日規畫對「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進行10年來首度重大修訂討論,包含保障薪資、特約資格、診所評鑑、病房管理等。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署近日規畫對「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進行10年來首度重大修訂討論,包含保障薪資、特約資格、診所評鑑、病房管理等。醫改會針對醫事人員薪資、申報量高的診所要納評鑑,以及病情穩定者住院不給付等爭議條文說明,同時健保署呼籲針對薪資保障應有更細緻做法,考量各醫事人員職類、地區給予不同做法。
健保署昨開會討論「健保醫事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修法範圍涉及公平締約、法規鬆綁、資訊對等、擇優保障、授權透明等。
針對爭議較大條文,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本次討論醫院醫事人員投保金額要高於最低工資2倍、診所要高於1.5倍,未達標準或或未公開資料不予特約,但是現行醫事人員職類多元,各地區物價水平也不盡相同,支持監控費用流向,但針對工資保障應該有更細緻的作法。
第二,健保申報量達1億點的診所通過評鑑或醫療品質認證,才能申請特約。吳奎彥說,現在辦理醫療評鑑與品質認證的主管機關爲衛福部醫事司,若僅修法未同步落實相關執行政策,擔憂未來難以落地。
第三,針對病患病情穩定但未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者,草案擬規定健保可不予或減少給付。吳奎彥表示,此條文具宣示意義,有助建立醫院依法協助病患轉銜的正當性,但關鍵仍在於是否有完善的出院準備機制與資源,協助病情穩定者順利銜接社區或長照機構。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劉林義也說,現行做法就可以不給付,爲增加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