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媽私吞衆量級4427萬老公幺女都起訴 家寧因這舉動被害人變被告

▲Andy(王崇睿)與張家寧共同創立百萬訂閱的「衆量級」頻道,分手後卻鬧出財務糾紛、演變成官司。(圖/翻攝自Facebook/帳號名稱)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YouTube頻道「衆量級」成員家寧與父母涉嫌逃漏稅案,認定家寧媽曾淑惠主導全案,利用擔任羣海公司負責人與掌握帳戶之便,侵吞頻道相關收益共4427萬餘元,並作帳逃漏稅572萬餘元,今(30日)起訴家寧媽涉犯業務侵佔、背信與逃漏稅等罪嫌,家寧爸與家寧妹涉犯幫助逃漏稅罪嫌。

家寧雖被認定也是母親侵吞頻道收益的被害人、過程不知情,但她與頻道共同創辦人Andy(王崇睿)2024年10月分手後,隔月(11月)擅自變更頻道密碼以致Andy無法登入,因此被起訴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嫌。

▲家寧被新北檢約談後交保3萬元,離開時3度向媒體鏡頭鞠躬。(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起訴指出,2016年9月間,當時仍爲男女朋友的Andy(王崇睿)與張家寧,共同在YT平臺創立「衆量級CROWD」與「衆量級CROWDxFUN生活」2個頻道,提供Andy與家寧自拍情侶互動逗趣影片,快速衝破100萬點閱,Andy以個人名義和YT平臺簽約,開立頻道營利功能。

2018年8月間,再成立羣海娛樂公司負責衆量級頻道營運與財務與節稅,家寧媽曾淑惠出資10萬元、佔股50%擔任董事長,Andy與家寧各出資5萬元、各佔股25%掛名董事,Andy專注內容創作,同意將頻道收益與販賣衆量級周邊商品的蝦皮帳號收入,都交給張母管帳與報稅。

▲家寧媽曾淑惠(左)被檢方認定主導全案,涉犯業務侵佔、背信與逃漏稅捐等罪嫌。(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家寧媽卻出於私心,涉趁實質掌握丈夫、2個女兒與Andy帳戶之便,從2019年2月到2024年4月,將衆量級YT頻道流量收益、臉書廣告收益共93萬餘元美金、摺合臺幣2996萬餘元,外加2021年1月到3月的蝦皮平臺周邊商品收入臺幣40萬餘元,都匯到自己帳戶,不僅沒列入羣海財報,更用於私人購買保險、外幣定存與繳卡費。

此外,家寧媽又於2021年3月到2023年4月,將羣海的業配收入共臺幣1281萬餘元,涉私自分批轉存到自己與丈夫、2個女兒帳戶,並瞞着Andy與家寧,以自己名義於2020年4月,申請註冊「衆量級」商標,並於2021年間,領到商標權收入3萬餘元美金、摺合臺幣109萬餘元,同樣私吞。

▲家寧妹張家芸被移送新北檢覆訊時,手上拎着20萬元香奈兒包。(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張母爲逃漏羣海應付稅捐,不僅沒申報前述衆量級YT頻道流量收入、臉書廣告收益、蝦皮拍賣所得與商標權收入,更於2018年到2022年,用家寧爸、家寧妹提供的人頭個資謊報薪資、伙食費與營業成本等,5個年度共虛列1609萬餘元,估算藉此逃漏稅572萬餘元。

去年(2024年)10月Andy與家寧宣佈分手,Andy今年3月11日PO文表示「分手後我一無所有」,指稱10年來累積227萬訂閱的頻道,遭家寧母女整碗端走,他不僅無法登入「衆量級」所有頻道與社羣帳號,還被家寧媽開股東會以「分手後對公司無貢獻」爲由拔掉董事職位,要他簽署股權轉讓書與保密協議。

Andy表示要求查帳被拒,反遭家寧媽說他的25%股份屬於「借名登記」、不是他的。Andy自曝公司成立後,他僅月領最高5萬餘元薪水、沒有分紅,「衆量級」商標被家寧媽登記註冊、不是他的,連串窘境引起粉絲與許多網紅聲援,家寧自錄說明影片,網友不買單,狂酸「咬字口齒不清、內容虛無縹渺」。

▲家寧爸(中)被起訴涉犯幫助逃漏稅捐罪嫌。(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羣海歷年靠衆量級進帳約1億元卻涉嫌逃漏稅,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查扣家寧媽等人存款共2684萬5414元,今年4月搜索約談家寧爸媽與家寧及妹妹到案,訊後諭知家寧交保3萬元、父親張國龍交保5萬元、妹妹張家芸交保5萬元,與交保20萬元的母親曾淑惠均限制出境出海。

家寧媽辯稱部分款項是她以公司負責人收取的董事報酬、或以房東身分收取羣海公司租金,檢方查明她未依公司章程經股東會決議董事報酬、而是自行計算也沒申報,且Andy與家寧證稱,拍片、剪輯多在2人交往時的租屋處,公司僅借用家寧媽住處設籍。

檢方認定家寧媽主導全案,明知Andy沒讓渡頻道所有權、也沒同意將頻道收益當成「孝親費」無償贈送,卻長期隱匿帳冊、以家長權威與親情壓迫不得查帳,藉此侵佔Andy應得的YT頻道流量、臉書廣告收入共46萬6675.895元美金,外加蝦皮拍賣收入臺幣20萬1204元,涉犯業務侵佔罪嫌,連同私自挪用羣海公款1281萬餘元,應全額沒收犯罪所得。

此外,家寧媽私自注冊「衆量級」商標,涉犯背信罪嫌,獲取的商標權收入3萬3980元美金應沒收,而作帳逃稅情節,涉犯6個《稅捐稽徵法》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嫌,建請1罪1罰,家寧爸與家寧妹也被起訴涉犯幫助逃漏稅捐罪嫌,檢方並建請法官注意,本案日後若沒補稅,應沒收追徵家寧媽與羣海公司此部分犯罪所得。

家寧雖表示自己遭母親侵佔收益部分,不追究母親責任,自身被控涉犯業務侵佔、背信與逃漏稅等罪嫌也獲不起訴,但她2024年11月,未經共同創立衆量級頻道的Andy同意,私自變更頻道登入密碼,此部分被起訴涉犯無故變更他人電磁記錄罪嫌,法定最重可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