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香港和開曼計劃條件均達成,已於4月7日落實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4月8日晚,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佳兆業”)發佈公告,披露了有關境外債務重組的進一步資料,並宣佈佳兆業計劃生效日期。

根據公告,於上述公告期內,所有佳兆業香港和開曼計劃條件均已達成,而佳兆業計劃生效日期已於4月7日落實。

佳兆業集團還表示,將適時就瑞景計劃及重組的生效日期另行刊發公告,同時也會及時向股東及其他投資者通報重組的任何重大進展。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