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大盜栽了!不只偷加油站 日月潭文武廟也遭殃查出鐵證
郭姓男子流竄中南部行竊去年纔出獄,今年2月到日月潭文武廟偷走販賣部2萬元現金,覬覦收銀機財物因打不開作罷,反留下指紋成證據;同月還偷了2家加油站也被警方查出,3竊盜罪遭法院各判刑6月、5月、5月,合併應執行1年。
判決書指出,28歲郭男因多起竊案被判刑3年去年纔出獄仍不知悔改,今年2月待日月潭文武廟販賣部人員下班,潛入該部搜索財物,偷走櫃內裝有2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並覬覦收銀機內錢財,將機臺搬進儲藏室破壞,但因打不開作罷。
隔日,販賣部人員發現遭竊報案,警方到場後鑑識蒐證,在收銀機正面及側邊外殼上採證發現犯案者指紋,經刑事局鑑定比對,查出是郭姓慣竊所爲;更令人傻眼的是,郭男竊得文武廟財物後,同月就轉換陣地到草屯鎮連續犯下2起竊案。
同月24日凌晨2時許,郭男潛入草屯一處加油站辦公室偷走抽屜內現金1萬3400元,隨後又對另家加油站下手,見員工暫離加油島便進入收銀室偷走現金1萬2579元,站方發現後先後報警,警查出是郭男所爲後,2天后將他逮捕歸案。
郭男因接連犯下竊盜案件,遭檢察官提起公訴,但他自白犯罪,南投地方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南投地院考量,郭男先前才因竊盜等案遭判刑且執行完畢,出獄不滿5年又再犯同樣罪行,依累犯規定及該案所犯均加重其刑。
法官審酌,郭男有諸多犯罪前科,品行不佳,爲圖一己之利,竊取他人財物,他犯後坦承犯行,雖尚見悔意,但未與告訴人成立調解或賠償,依竊盜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5月、5月,合併應執行1年,如易科罰金摺合36萬元,可上訴。
郭姓男子今年2月接連犯下竊案,不僅趁加油站員工不注意潛入辦公室或加油島偷走現金,還偷走日月潭文武廟財物。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