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性專區評估卡關 市府訂距學校300公尺...議員顏翎熹不認同
嘉義市議會2023年12月通過議員顏翎熹「設置性專區可行性評估」提案,未見成果。顏翎熹今天在臉書說明爭取過程。圖/取自顏翎熹臉書
嘉義市議會2023年12月通過議員顏翎熹「設置性專區可行性評估」提案,要求市府啓動研究,市府訂出「須與學校、宗教場所300公尺距離」門檻,未見成果。市議員顏翎熹今天在臉書說明爭取過程,批市府2次議會決議、2次市府迴文、零份評估報告。
市府指示由警局執行可行性評估,委託學術單位或民間機構研究,內容包含國內法令及國外紅燈區運作。但因警方同時負責取締嫖娼,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
顏翎熹指出,201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後,性交易在專區內合法、區外非法,但全臺無一縣市劃設專區,導致性交易地下化、從業者更易遭暴力威脅與剝削,警方管理更困難。她強調,推動專區是爲讓制度保障「那些不在陽光下的人」。
顏翎熹批評,市府首份迴文自行訂出「須與學校、宗教場所300公尺距離」的門檻,引用房仲業「不動產說明書範本」爲依據,並以房價影響作爲政策考量,結果全市幾乎無地可劃,形同「實質阻絕」。她質疑此舉缺乏法源,違反憲法法庭釋字第738號精神。
她指出,「兒少法」第47條僅規範特種行業與學校距離,不適用於都市性專區規劃。市府援引該條作爲法源是「法律適用錯誤」,更違反釋憲文強調的「不得造成制度阻絕」原則。
顏翎熹表示,她將正式要求市府公開3項資訊:是否已委託研究單位、若無爲何違反議會決議、若有請公佈完整報告與經費資料。她強調,議會的提案是全臺少數願意面對現實的案例,呼籲市府不要停留在「再研討、再研議、再看看」,而應依法行動,誠實面對社會現況。
市府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特種行業距離學校200公尺,性專區採取300公尺尚稱允當。警方說,性專區設置,牽涉的問題包括觀光、衛生、商業、都市發展、治安、稅收等,範圍既廣且雜,需成立專責機關負責辦理。以彰化縣爲例,2020年有多位議員聯署提案,請縣府擬定性專區自治條例,該案由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研擬,最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