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連環死亡車禍!針對微型電動車違規 擬聯合稽查取締
嘉義市政府呼籲大貨車等大型車輛更應落實停車規範。(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配合警方作爲,交通處在大雅路增設夜間反光效果違規取締標誌牌面。(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市大雅路道路筆直且爲下坡路段,車輛易有違規超速及違規迴轉行駛情形。(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市4月接連發生3起死亡車禍,包括貨車違停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身亡,以及微型電動車撞死行人,市府交通處除規畫針對學生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要求加強宣導,也評估近期要啓動監警聯合稽查,並在大雅路增設夜間反光效果違規取締標誌牌面,以提醒用路人。
市府交通處表示,這3起重大交通事故,首案發生在忠孝路上,因大貨車違規停車在忠孝路機慢車道上,導致後方機車閃避不及追撞致死;第2案爲微型電動二輪車於玉山路巷內碰撞高齡行人,導致行人死亡;第3案發生大雅路上,一位行人夜間身着深色衣褲,違規闖紅燈,且未行走行穿線上遭車輛碰撞不治身亡。
由於3件交通事故肇事型態都不同,市府交通處也採取不同作爲因應。交通處長許啓明特別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爲新興交通工具,駕駛人應謹慎行駛,注意周圍路況與行人動態,並遵守交通法規,相關騎乘規定包含車速禁止超過25公里、禁止雙載、須配戴安全帽、禁止酒駕、毒駕以及拒檢、禁止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許啓明說,目前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族羣多爲學生,市府除已要求教育處、校外會等單位加強向學生宣導騎乘應注意事項及應遵守法規外,也正評估辦理監警聯合稽查,針對改裝車輛速限加強稽查。
交通處提醒,若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車禍或致人死亡,可依過失傷害罪及過失致死罪判處相關刑責,大貨車等大型車輛更應落實停車規範,車輛停妥時應將心比心,考量停放位置是否會影響他人通行安全,避免因違規停放影響交通安全。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說法,駕駛速度降低5%,可減少30%致命交通事故,市府以大雅路爲例,大雅路道路筆直且爲下坡路段,車輛易有違規超速及違規迴轉行駛情形,爲遏止超速及違規迴轉跨越雙黃線行駛車輛,警察局除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機,也會不定期安排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
配合警方作爲,交通處在大雅路增設夜間反光效果違規取締標誌牌面,附掛於路燈杆明顯處,期能有效提醒用路人,降低車輛超速、雙黃線違規迴轉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