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夾娃娃機自治條例」與中央規範牴觸 議員要求退回重擬
嘉市訂「夾娃娃機自治條例」與中央規範牴觸,議員要求退回重擬。(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爲有效管理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維護市民身心健康,嘉義市政府日前提出「嘉義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送至嘉義市議會審議,市議員規範相違背,要鄭光宏5日質詢指出,草案有關自助選物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的測量方式未明確定義,與中央求市府退回重新研擬。
嘉義市議員鄭光宏5日質詢指出,「嘉義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有關自助選物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的測量方式未明確定義,要求市府退回重新研擬。(鄭光宏服務處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鄭光宏表示,俗稱「夾娃娃機」的自助選物販賣店衍生亂象不少,包括業者擅自改裝、任意設置、提供有害身心健康等問題商品等問題層出不窮,加上地方政府反應稽查及管理上困難,經濟部2024年10月14日公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供各縣市依循並制定自治條例。
鄭光宏說,中央這次修法重點,主要是明確化商品價值且保證取物價值不得超過990元、限制營業場所與國中、小距離限制及場主與臺主同受規範限制等。
其中市民最關心自助選物營業場所與國中、小距離限制及測量方式上,經濟部頒佈的規範,明確指出地方政府得根據管理需求,選擇以「各場所之最近出入口」或「各建築物之基地境界線」其中一種爲測量方式,但市府提送議會審議的自治條例草案,卻未明確定義。
建設處長田長沛回覆質詢時表示,市府是將兩種測量方式都納入,並採取最嚴格標準來看,當場被鄭光宏打臉說不符法規,與中央規範牴觸,要求退回草案、重新研擬。
鄭光宏認爲,市府制定自治條例不管程序或條文內容都必須相當謹慎,既關乎兒童身心健康之發展,也跟業者營業權益息息相關,不解爲何市府會疏忽、將未明確定義營業場所與國中、小距離限制與測量方式的自治條例,就貿然送往議會審議?
鄭光宏除要求市府退回,考量嘉義市幅員狹小,自助選物營業場所與國中、小距離限制,應考量比照新北市及苗栗縣,建議從50公尺提高到75公尺、100公尺,以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另桃園市與臺中市則另訂定「擾鄰條款」,業者如半年內遭兩度檢舉噪音,將祭出夜間停業處分,也建議市府納入參考。
同時提到,經濟部規範雖訂有「不得少於保證取物金額70%」,且上限金額不得超過990元的保夾規定,但選物販賣機的商品定價都明顯偏高,桃園市明定保證取物價格必須明確標示且與市場價值相當,稽查時可要求業者出示進貨明細,依合理利潤定價,讓消費者獲得最大保障。
最後,礙於許多自助選物販賣營業場所常爲24小時營業且無人在現場經營,因此鄭光宏也建議嘉義市自治條例應該考量、納入強制要求業者加裝監視器,以維買賣雙方交易透明及權益。
針對鄭光宏諸多建議,田長沛表示會找法治一起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