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設2千個假投資網站騙157億元 「臺版Jisoo」歐俞彤重判24年

假出金詐團「美樂公司」透過境外機房架設二千多個假投資網站,指派「出金手」誘騙被害人在特定帳戶匯款,8個月詐得157億元,集團主謀26歲女子歐俞彤共80人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臺北地院審理,今天判歐女有期徒刑24年。

檢方偵辦共聲押51名詐團成員獲准,並對歐俞彤求處2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審理時多數被告認罪,合議庭今同時對全案被告判刑,可上訴。

檢方追查相關犯行,今年8月有意再追加起訴18人,不過,因合議庭審理已近尾聲,檢方另行起訴,另由法官分案審理。

歐俞彤身材姣好、面貌清秀,曾爲「飯局妹」,有稱她爲「臺版Jisoo金智秀」。據指出,她於2024年在一場飯局中結識竹聯幫的男友吳漢威(通緝中),2人成爲男女朋友後成立「美樂公司」從事詐騙犯行。

檢方指控,詐團組織與境外電信詐欺機房合作,透過網路系統商非法話務系統架設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藉以招攬民衆投資,被害人交付投資款後,公司即指派「出金手」透過郵局臨櫃匯款等方式誘騙投資人匯款,佯裝投資獲利假象。

檢方偵查指出,「美樂公司」自2024年5月1日至今年1月7日8個月內完成1萬9274筆匯款紀錄,匯款金額高達14億2327萬1519元,有5080人受害,詐騙所得高達157億1240萬3953元。

檢察官偵辦認爲,歐俞彤等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罪,起訴時審酌80名被告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短短數月即超過5000名被害人受騙,損失金額逾157億元,助長詐騙歪風。

檢方認爲,歐俞彤犯罪情節嚴重,建議法院量處她有期徒刑25年以上刑期,其餘重要成員則各求處10年至22年不等的刑期。

假出金詐團主謀「臺版Jisoo金智秀」歐俞彤判刑24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