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掃地真偷拍 新北超商色店員判刑3月

新北市三峽某大型連鎖超商的洪姓店員,今年3月底清晨,將自己iPhone手機鏡頭向上放在畚箕內,假裝掃地偷拍店內穿着短裙的女客人裙下風光的影片,遭被害人當場發現報警。新北地方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洪男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則得以1千元折算1日。

判決指出,今年3月25日約6點40分,洪男見素不相識、身着短裙的被害人進入店內,竟頓生色念,於是將手機以鏡頭向上的方式,放置在畚箕上並開啓錄影模式,假裝在店內四處掃地,不斷尾隨並伺機接近被害人,再趁被害人不注意時偷拍下體。

所幸洪男犯行隨即遭被害人發現報警,警方到場查扣洪男手機後,果然在其內發現錄有被害人裙底及大腿內側的一段影片,當場人贓俱獲。事後洪男雖坦承犯行,但被害人堅持追究責任,拒絕與其和解,法官審酌洪男無前科及家境、經濟能力,判決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北市三峽某連鎖超商洪姓店員,今年3月底清晨,將自己iPhone手機鏡頭向上放在畚箕內,假裝掃地偷拍店內穿着短裙的女客人裙下風光的影片,遭新北地院判刑3月徒刑。圖/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