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長江流域執法司法工作協同
經濟日報北京8月14日訊(記者李萬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14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執法司法工作協同 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吸收各地實踐探索有益經驗,提升長江系統性保護成效。
意見共18條,分爲總體要求和強化聯動、優化銜接、深化合作4部分。其中明確要堅持依法推進、務實高效,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準確適用刑法、民法典、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法治合力。
意見規定了強化執法司法工作協同的具體舉措,包括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和尺度,支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開展聯合行動;完善評估鑑定標準規範,共享專家庫,着力解決實踐中鑑定難、鑑定貴問題;推進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和情況通報,共享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執法司法信息數據;等等。
同時,意見進一步強化法律責任統籌,明確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責任的全面依法協調適用,違法行爲人積極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賠償責任的,依法作爲從寬處理的情節。
在生態修復協作方面,意見提出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跨部門協作,科學確定、合理實施修復方案,依法開展修復工作的監督落實、效果評估,共同維護修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