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開門拖進樓梯間!傳播妹遭壓牆硬上 「她甩手狂奔」逃離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6歲)2022年12月到KTV飲酒狂歡,找來傳播妹「小美」(化名)坐檯陪酒,結束後竟假借酒意,強拉女方到自家公寓樓梯間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6歲)2022年12月到KTV飲酒狂歡,找來傳播妹「小美」(化名)坐檯陪酒,結束後竟假借酒意,強拉女方到自家公寓樓梯間性侵得逞。小美事後崩潰報案,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違反女方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2月17日凌晨,張男與小美在板橋區某KTV飲酒後,共乘計程車返回張男住處。抵達後,張男藉口「幫忙開門」,要求小美下車,沒想到一進公寓大門,他竟獸性大發,將小美強壓在樓梯間牆壁及地面,不顧女方掙扎,硬上得逞。
小美事後情緒崩潰,衝回計程車上痛哭,司機察覺有異,直接載她到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確實強拉小美進入公寓,且小美逃出時神情驚恐,手臂還有瘀傷,隨即將張男逮捕送辦。
張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雙方是「合意性行爲」,甚至稱小美事後還陪他上樓換衣服,根本沒反抗。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美多次試圖甩開張男,甚至一度逃出公寓,卻又被強拉回去,明顯違反其意願。
此外,小美的驗傷報告雖無明顯外傷,但手腕有瘀青,符合「遭壓制抵抗」的說法。法官認爲,若真是兩情相悅,何必在公共樓梯間發生關係?且小美第一時間崩潰報警,事後還因創傷壓力就醫,認定張男犯行明確。
新北地院審酌,張男利用體型優勢性侵得逞,造成小美身心嚴重受創,犯後仍狡辯卸責,毫無悔意,因此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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