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真奪產?93歲翁娶嫩妻控設局 婚後3天遭逼過戶

假結婚真奪產?93歲翁娶嫩妻控設局,婚後3天遭逼過戶,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93歲男子阿國指控妻子小萱(均化名),結婚不到三天就逼迫他將名下房產過戶,甚至涉嫌僞造簽名與印章。更令人震驚的是,小萱事後不僅搬離夫妻共同住所,還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倫常錯亂」的訊息給他的兒子。不滿小萱所爲,憤而依法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於2022年登記結婚,但不到3天,小萱便要求將阿國名下的房地產過戶給她。阿國擔心若拒絕會遭威脅,只能將身分證、印鑑及房地產權狀交由小萱保管。但阿國堅稱並未同意贈與,卻發現小萱竟以僞造簽名與盜蓋印章的方式,將房產轉到她的名下,因而提告撤銷贈與及僞造文書。

更令阿國心寒的是,小萱取得房產僅8天后便搬離,完全不顧阿國已高齡93歲、難以獨居生活。甚至在事發後,小萱還透過LINE傳訊息給阿國的兒子,內容暗示「父子與媳婦的曖昧錯亂關係」,嚴重違背倫理。阿國痛斥,這段婚姻根本是小萱設下的圈套,只爲圖謀財產。

阿國在開庭時指出,「我要離婚,我結婚的目的是我跌倒了有人叫救護車,有人照顧我,可是她有另外的心態,她想要我的房子,她什麼事情都不告訴我,我跟她格格不入。」

小萱則反駁,房產移轉是雙方婚前協議的條件,阿國親手交出身分證與印鑑,且在辦理過程中,戶政與地政人員都有致電向阿國確認,她絕無僞造文書。她解釋,自己離開住所只是因身體不適返回老家,後來也一直等待阿國回來,並強調兩人相處融洽,阿國只是受子女影響才提告離婚。

法官考量,兩人自2022年起分居,阿國因無法獨居,先由兒子接回同住,隔年入住榮民之家。反觀小萱,分居後未曾主動探視或照顧,僅在阿國偶爾返回時全程錄音,顯示雙方早已缺乏互信互諒。

法官認爲,小萱在婚姻中關注的焦點始終是房產及相關訴訟,對阿國核心需求「陪伴與照顧」毫無迴應。並且兩人分居已超過3年,感情裂痕無法修補,婚姻僅剩形式。

法官審酌,雖然小萱堅決不同意離婚,仍不斷以錄音自保,甚至發送違倫常訊息,足見雙方已無法回到正常夫妻生活,並且雙方均有責任,但非唯一責任方,仍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規定,因此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