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官號”層出不窮 平臺莫當睜眼瞎
馮海寧
短視頻平臺上,“××文旅推薦”“郵政官方直播間”等賬號層出不窮,簡介標註“官方”、頭像使用機構LOGO,主頁卻充斥帶貨鏈接與問題商品。近年來,仿冒官媒及政府機構賬號的“李鬼”亂象愈演愈烈——從虛構“文旅局長”人設吸睛引流,到假借郵政名義銷售貼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衆對權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詐等灰色產業鏈。
“假官號”此前就多次被媒體揭露。如2024年,河南文旅因“寵粉”營銷爆紅後,短視頻平臺上涌現出大量暱稱含“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薦官”的私人賬號。如今“假官號”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有增多的趨勢,最近有大量消費者投訴一些打着“郵政官方”名號的直播間——這類直播間以“地名+郵政”命名,頭像使用郵政LOGO,宣稱售賣“郵政合作商品”,其實郵政官方並未開設直播間。
這類非官方賬號之所以假冒某些官方機構或新聞媒體,主要是利用後者的公信力、影響力、權威性,來達到引流、帶貨乃至售假、欺詐等目的。由於從賬號名稱到LOGO,再到簡介標註“官方”字樣,一般人真假難辨,消費者要麼收到貨不對板的商品,合法權益被侵害,要麼遭遇財產等嚴重損失。同時,被冒充的官方機構形象也受到玷污,而且對網絡秩序造成了破壞,亟待精準治理。
儘管《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用戶註冊、使用賬號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等,2024年網信部門也處置仿冒網站平臺超500個,平臺封禁違規賬號數千個,但“假官號”仍然屢禁不止、屢治不絕。
其主要原因還是相關短視頻平臺沒有嚴格履職盡責。《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主體責任;第十五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賬號信息動態覈驗制度。如果短視頻平臺在賬號註冊、更名環節加強審覈,並經常覈驗存量賬號信息,這些“假官號”是沒有機會魚目混珠的,即主要原因是平臺失責。
另外,被假冒的官方機構未發現“假官號”,也沒有進行維權,客觀上縱容了“李鬼”亂象。而很多消費者對“假官號”缺乏甄別能力,沒有辨認官方認證的“藍V”標識,就容易被誤導。所以,治理“假官號”需要各方合力,消費者發現後要勇於舉報,官方機構要及時打假,平臺要積極受理舉報,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如此一來,就有望形成“人人喊打”局面,使“假官號”無法立足。
其中,強化短視頻平臺主體責任是關鍵。對於履職盡責不到位,導致“假官號”層出不窮的平臺,有關部門要麼約談督促整改,要麼直接開出罰單以罰促改。鑑於很多平臺爲了節省成本都實行機器審覈,導致把關不嚴,有必要讓相關平臺爲此付出相應代價。對失責的平臺,除了加強行政監管以及行政處罰外,被假冒的官方機構,以及被侵權的消費者,也可依法追究侵權平臺的連帶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電子商務法》《廣告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也是消費者和官方機構的維權武器。總之,依法治理才能讓平臺不當睜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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