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退伍軍人無照烤腸被收三輪車,下跪苦求無果後刺死城管隊長
十幾個執法人員圍繞在崔英傑周圍,他右手緊握小刀,單膝跪地,左手死死抓住三輪車,軟弱地說道:把車給我留下,其他你們拿走!
這是2006年商販殺害城管案中的一幕,退伍軍人崔英傑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在最後關頭那麼隨手的一揮,竟將海淀城管隊副隊長李志強刺死。
2007年4月10日,這起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23歲的商販崔英傑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當天上午10時15分,崔英傑父母哭着走出法院大門,面對記者,崔母號啕大哭,崔父則無比痛心地說:“我今年56歲了,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孩子還能不能回來!”
而這一切要從2006年5月說起:
2006年5月份,因生活所迫,退伍後成爲一名農民的崔英傑開始在北京海淀區中關村科貿大廈西北角路邊無照賣烤腸。
當年8月11日下午,海淀城管大隊海淀分隊副隊長李志強和同事在中關村科貿電子商城北側路邊執法時,發現了無照經營的崔英傑,按照相關條例,他們要依法扣押崔英傑用於擺攤的三輪車。
而當執法人員將三輪車擡上執法車時,崔英傑突然暴起手持小刀刺入李志強的頸部,隨後逃走。
海淀城管大隊宣傳科工作人員王金波手中的攝像機還原了整個現場經過:
當時十幾個執法人員圍繞在崔英傑的周圍,一心要保護三輪車的崔英傑一邊單膝跪地苦苦哀求他們不要收走三輪車,一邊則本能地拿着小刀胡亂揮舞。
面對這樣的崔英傑,城管們也知道不能再僵持下去了,於是都在說: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
最終,三輪車被成功收繳,李英傑本已經離開現場。
但看到給自己幫工的女孩仍然在和城管們爭執,同時又想到自己曾看到過有一個賣哈密瓜的人在最後關頭還能要回車,心一橫便又衝上去了。
當時人羣中一陣混亂,跟執法隊長李志強擦肩而過的時候後者手碰了他一下,崔英傑以爲是要抓他,便用拿着小刀的手隨手一劃拉,也不知道紮在了什麼地方。
搶車不成,崔英傑隨後立馬選擇逃走,卻不曾想到,他隨手的那一刀,傷及李志強右側頭臂靜脈及右肺上葉,最終導致李志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逃到天津後,崔英傑還向朋友發短信詢問李志強的傷情。
而在逃亡了11小時後,崔英傑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獲,對於殺害李志強一事供認不諱。
隨後檢方指控崔英傑是以暴力手段妨礙執法,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所以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其辯護律師卻認爲崔英傑的殺人罪並不成立:
一是因爲他與李志強並無冤無仇,且素不相識,揮出的那一刀只是在挽救自己的三輪車,急於脫身,且他在逃到天津後曾主動詢問李志強的病情,對李志強的死亡沒有主觀上的希望或放任態度。
最終在2007年4月10日,法院宣判崔英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隨後崔英傑在2009年和2012年都獲得減刑,到2030年4月23日,他就刑滿出獄了。
看完整件事,我想說其實兩人都沒有錯,崔英傑爲了生活要拼命,李志強與一衆城管的行爲也是爲了順利執法,從而維護與建設城市形象,如果非要說錯,我覺得最大的錯可能在於制度上吧!
不過能夠看到的是,近些年來的城管執法已經越來越有人情味,很多都是耐心溝通,溫情執法,想來當年如果雙方都能做到這一點,或許就不會發生那樣的慘劇了吧!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文章參考資料:新快報 2007年4月11日 《“商販殺害城管案”一審判:崔英傑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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