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府公債自治條例引爭議 議員憂淪爲財政缺口

基隆市議會20日上午審議市府提出的公債自治條例草案,引發議員熱烈討論,最終決議要求市府赴議會辦理專案說明會。(張志康攝)

基隆市議會20日上午進行議案的審查及討論,市府提出「基隆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引發議員熱烈討論。部分議員認爲,市府應先提出明確的施政願景與政策藍圖,否則發行公債容易淪爲財政缺口。市府秘書長方定安強調,市府是爲後續市政建設可能的需求,先行推動自治條例法源,後續纔會針對個別需求提出計劃,再徵求議會同意。

基隆市議會20日上午進行「基隆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的審議,引發民進黨籍及無黨籍議員的熱烈討論。民進黨籍議員張顥瀚指出,他並不反對市府發行公債,畢竟對財政資金的調度確實有其優點。他要求市府應明確說明如何透過發行公債,降低利率風險、減輕債息負擔以及市場的可行性評估,應向議會做更詳細的說明。

無黨籍議員陳冠羽則是認爲,市府有責任義務說明清楚,究竟未來基隆市哪些重大建設無法仰賴中央補助挹注,需市府規畫、自力完成,再送自治條例進來審議。他強調,市府應先提出明確的施政願景與政策藍圖,向市民完整說明資金用途與必要性,否則公債只會淪爲財政缺口的權宜之計。

財政處長謝妙蓮表示,財政部於2024年要求各縣市必須訂定公債自治條例,這項將列入年度財政考覈項目之一,市府依財政部建議訂定自治條例。

她強調,這次市府提案是爲了法規的制定。發行公債是籌措資金的管道,發行的額度一定是在議會審議通過年度預算後,針對債務舉借的額度內進行,目的是希望能夠降低債務利息、調整財務操作。若基隆捷運自籌資金能夠以發行公債方式籌措,則利率相較銀行借款低0.5%,則每年利息可望節省3422萬元之譜。

方定安表示,制定公債自治條例對市府後續進行市政建設,如基隆捷運等,都能提供更靈活的多元財務籌措有助益,尤其後續捷運的聯合開發及都市更金所需的資金都非常龐大,市府能夠靈活透過發行公債多元取得資金。

方定安強調,市府目前只是先提出自治條例,若獲議會通過,後續實際需要籌措建設資金時,會另行視實際需求,提出更縝密的計劃,並經過會計師算清楚財務計劃,再徵求議會的同意,能可能發行公債。

聯席審查會主席何淑萍也做出決議,要求市府財政處備妥補充資料,赴議會辦理專案說明會,並於下次議會定期會,再將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